金融调控体系日渐成熟
    2009-01-19    郭田勇    来源:广州日报

  1978年以前,为适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参照苏联模式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体系——“大一统”的银行体系。“大财政、小银行”是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中国人民银行的各项业务仅仅是作为对财政职能的补充,金融宏观调控的概念自然无从谈起。

  直到1978年之后,随着四大国有专业银行陆续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最终于1984年彻底摆脱了具体银行业务,开始集中精力发挥中央银行职能。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中央银行的金融调控主要是采取信贷计划、行政命令等直接手段,90年代之后,间接工具运用的比例和范围不断扩大。当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政策工具→操作目标→中介目标→最终目标”的一套以市场为导向、以间接调控为主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
  有史为证,1993年、1994年中国通货膨胀率分别高达13.2%、21.7%,创改革开放30年来最高点。政府果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仍以直接干预为主,指令性贷款规模管理依旧是调控的重要工具,甚至重新启用限价等行政性办法。其后果是,一方面直接导致国有银行形成巨额坏账,另一方面使国民经济出现超调,埋下了物价负增长、通货紧缩的种子。
  相形之下,2007年,我国通货膨胀率又现波峰,2008年第一季度CPI涨幅达8%,创十年新高。此次,央行实行了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通过灵活搭配使用各种价格型、数量型政策工具对宏观经济予以间接调控。此外,将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作为辅助手段,传达宏观政策意图;通过推进金融企业上市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建设,来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因此,即使面对当前国内外经济下滑的巨大压力,但日渐成熟的宏观调控体系使我们有理由相信“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绝非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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