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房贷风险须政府有所作为
    2007-09-27    作者:吴睿鸫    来源:红网

  建行研究部日前连续三次发布题为《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指出,虽然我国没有典型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但我国住房按揭贷款同样有风险,并正逐步步入违约高风险期。(9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

  面对美国次贷危机侵袭全球的恶劣影响,中国建行研究部在短时间内,已连续三次发布报告,来警示中国同样面临着房贷风险。
  应当说,这是一个比较客观而务实的判断。数据显示,工行、中行、建行三大国有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中的个人住房贷款由2005年末的10127.23亿元上升至2006年底的11760.66亿元。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由2005年末的184.42亿元上升到2006年末的192.41亿元。譬如,以上海为例,2004年上海中资银行房贷的平均不良率只有1%左右,但到2006年,上海中资银行个人房贷的平均不良率已经上升到了8.6%,两年多的时间,上海房贷的不良率上升了7倍多。
  自在建设报告出炉后,商业银行的警惕已走出报告,开始不约而同采取紧缩银根的办法。比如,深圳、上海等城市都暂停了二手房贷款,并提高了首付比例。但必须承认,来自银行方面的收缩银根的行为,并不能有效防范房贷风险,相反,会加速系统风险的进程。因为,银行作为商业性企业,本质决定了其追求利益最大化,为最高经营目标。无论是公开房贷风险报告,还是采取紧缩银根手段,都不是站在公益立场的角度,而是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量。
  所以,笔者觉得,防范房贷风险,不能仅凭商业银行单枪匹马,唱独角戏,而需政府强势介入,用超强的管理技艺和智慧,做出未雨绸缪的调控政策安排,以有效规避美国次级风波在中国重演。就目前而言,要想使房贷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至少要做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提高公共政策的精确度。政府在防范和减小住房贷款金融风险方面,一定要以稳定房价为最高宗旨,采取灵活的政策,来提高公共政策准确度,否则,会适得其反。比如,近来加息政策的连续出台,尽管对炒房者会起到一定的抑制效果,但是一刀切式的加息,无疑也会伤及无辜——一些正常购房居住者,不但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削弱他们的还贷能力,而且也大大增加了我国住房贷款的风险系数。
  与此同时,加强银行监管。我国住房按揭贷款中存在的虚假按揭,使得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得到贷款,是我国的房贷风险所在。不过,买房人固然提供了虚假收入证明,但归根结底还是银行把关不严造成的,甚至很多银行为了眼前利益纵容买房人去做假。因此,国家要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力度,严格把关,促使银行尽早觉醒,有效杜绝其恣意转嫁风险。
  此外,政府还可通过职能部门,像美国联邦管理局那样,通过担保计划的路径,为因贷款利率重新调整,而还不起月供的自住房购买者,提供抵押再融资,将其现有抵押贷款更换成得到政府担保的抵押贷款,以避免不能按期还贷。另外,还可以在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安排下,实行“大房换小房”和“产权房换廉租房”的方式,来减轻购房者的还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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