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市场依法运作是大势所趋
    2007-09-26    作者:王如林    来源:大众日报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最近指出,政府将研究制订《住宅法》。这是建设部对我国出台这一法律的首次表态。据悉,《住宅法》将对我国住房市场发展规划、管理机构、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行的监督管理,以及住房保障制度等予以法律规定,作为规范市场的基础法律。同时根据住房市场的现实情况和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加以完善、修改和细化。(9月20日《北京青年报》)

  当某一领域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并演化为阶段性的主要矛盾时,一部针对这一问题的法律的出台就成为必然。当前,伴随着房价持续高涨,住房市场秩序混乱,老百姓购房难度不断增加等现象,住房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社会矛盾之一。一位官员曾经说过:住房问题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的确,住房问题不仅关系到我国经济运行的健康,关系到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国家的安定繁荣。而要解决一个如此重大的问题,没有一部国家层面的法律作为保障,是不可想象的。因此,研究制定《住宅法》,给住宅市场绑上“法绳”可谓大势所趋。
  法律的作用在于定纷止争。住房市场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舞台,政府、开发商、学者专家、普通群众,不同的角色都会发出不同的声音,由此也产生了中央政策与地方利益的不合,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论战,不同学者之间观点的交锋等等。有争论是好事,但如果没有一个基本的衡量标准,争论就会成为一场不同利益群体维护自身利益的“乱战”。现在,关于住房问题的讨论声音嘈杂,你说你的观点有道理,我说我的观点比你更有道理,大家互不服气,原因就在于缺乏一个根本性、权威性的指导原则。而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住房市场的发展原则、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澄清一些模糊概念,纠正一些错误观念,无疑有益于住房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也要看到,近几年来,国家在调控房价,规范住房市场秩序方面可谓尽心竭力。但尽管出台了不少条例、政策,总体调控效果却并不理想。房价上涨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商恶意囤地现象依旧严重,地方政府曲解政策的情况时有发生。之所以出现这种令行不止的情况,就在于相关的条例、政策指导性多过强制性,其约束力不能抵消房地产暴利带来的诱惑,给了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钻空子的机会和胆量。而通过制定《住宅法》,将国家在调控住房市场方面的条例、政策上升到法律层面,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其违法之后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通过实施细则、司法解释等逐渐自我完善、提高现实操作性,相信令行不止的情况会得到有效遏制。
  无论是从其他国家住房市场建设方面的经验,还是从我国当前住房市场发展的具体情况来看,制定一部国家性的法律来规范住房市场,维护秩序,已经是当务之急。虽然《住宅法》还没有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其包含的具体内容也还没有明晰,但是建设部的表态毕竟让我们看到了新的希望。我们期待着这部法律的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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