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行力需刚性的问责护航
    2007-06-15    作者:屈正洲    来源:西部商报
  由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发改委等国务院七部门联合发起的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所有排污口行动,最后期限是去年年底,然而这项工作在西南某地被整整推迟了一年,而在部分省份连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工作都尚未完成。对于国家环保政令在地方执行不力的问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熊跃辉一筹莫展。
  国家环保总局官员的无奈不单单是就事论事,而是目前环保执行力无从发挥应有效力的真实写照。客观地说便是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不怕得罪国家环保总局,怕的是得罪地方政府。地方环保部门有着再坚定的环保意志,也难以抗拒其作为地方政府组成部门的体制束缚,在理想的捍卫与现实的利益抉择面前,地方环保部门也只能对所从属政府的“GDP崇拜”或文过饰非地曲意逢迎,或三缄其口而任其所为。
  此番国务院七部委的联合环保行动被一些地方政府“瓦解”,只不过是再次印证了一些地方落实乏力这种窘迫现状的积重难返。行政执行力是指政府行政部门贯彻落实上级的战略决策、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也就是常说的“抓落实”。像七部委的环保政令这样非但无从落实,反而要“落空”,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在可持续发展的大局与争取眼前显著政绩的利益权衡面前,更为“现实”地选择了后者,局部利益的驱动最终消解了哪怕是来自最高行政层级的权威政令,这种狭隘发展观、利益观再辅之以低效软弱的执行机制、赏罚不明的干部考核机制等制度因素,国务院七部委的环保政令被推迟一年完成又何足为奇呢?
  “使环保政策和执行力像钢铁一样坚硬,而不是像豆腐一样软弱!”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这番感言,表达了改观当前环保执行力大打折扣现状的坚定信念。行政执行力的弱化是人民群众整体利益的不可承受之重,破除地方保护,提高行政效率,保障政令畅通,是契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长远大计。令行禁止这一理想的达成,既寄希望于各级政府以科学发展的博大胸襟来将其雷厉风行地切实践行,又期待相关监管部门在制度改革层面对政令“肠梗阻”予以果敢的问责。有助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政策不打折扣地贯彻下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不折不扣地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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