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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出版业五桩"潜规则"
2010-08-17   作者:罗宾  来源:东方网
 

    作家都梁的小说《亮剑》是2009年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但据说当初他的出版之路并不幸运,《亮剑》完成后曾多次遭到冷遇。直至解放军文艺出版社慧眼识珠,《亮剑》携银屏之威一炮打响后,一家后悔莫及的出版社领导才透露,当初之所以不看好《亮剑》,一是担心军事题材难有销路,更因为都梁那时毫无名气,按照出版行业的“潜规则”,都梁被退稿一点都不奇怪。
   
    实际上,在国营与民营齐驱、大社与小社共舞的文化市场上,众多出版社既在努力经营“文化”事业,也在“市场”的红线下左右奔突。对于一些坚守文化品格的出版商来说,出一本好书的价值胜过追名逐利,而对一些过度“拥抱市场”的出版商,虚报印数、隐瞒版税、炒作概念、追逐名人等“潜规则”却行于道中,让不少怀着文学梦想的写作者“看不懂”。

    虚报印数博“畅销”

    照理说,一本图书“卖”得好不好,全靠销量说了算,但实际上,一些书商为了博读者注意,不惜采取虚报销量的方式,制造图书热销的假象,或者干脆串通书店,炮制一份“畅销排行榜”,书商要推的书自然榜上有名。
    一本书到底卖多少才算“畅销”?北京一家出版商告诉记者,在同业竞争激烈、读者兴趣分流的市场下,如果一本书卖不到1万本,出版商肯定要亏本,如果卖不到3万本,也只能算是普通书,能够卖到3万本以上的,投资人的利润就比较可观,这本书也可升级畅销书的行列了。
    “虚报印数的行为确实存在,但明智的出版商不会采用这种策略。”这位出版商分析说,业内公认的图书市场零售数据分析中,一般图书的销售情况很难作假,更何况,一旦虚报了开印数量,被意味着交付更多的版税,一旦被税务部门“注意”上,更是得不偿失。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畅销”书不一定是读者心中的“好”书。出版一本真正有文化价值的书,才是不少出版人孜孜以求的情怀。

    隐瞒印数“躲”版税

    从前期策划、编审到出版,一本图书最快三个月可以面试,但如果加上后期的营销、推广,书商收回书款往往要一两年,为了提高图书出版后的盈利水平,不少出版商干脆打起了版税的主意。
    按照我国有关出版条例规定,印数必须标注在版权页上,但一些出版商有心制造“糊涂账”,少写甚至故意“漏写”开印数量,变着法子“克扣”本该支付给作者的版税,一些初涉文坛的作者不明就里,只要书能出就“阿弥陀佛”了,对属于自己的权益也就不甚了了。
    隐瞒印数的手法,真能换来长久利益?北京一家出版商坦言,书商与作者之间一般都是“看条件说话”,每个出版商会根据市场取向、销售渠道、自身实力评估作者的“价值”,双方合作之初就会签订首印量,出版社据此支付7%-10%的版税,“有远见的出版商犯不着自毁声誉,贪图一时小利砸了圈内的牌子。”这位出版商如此说道。
    据了解,为了抵御不确定的市场风险,出版商往往采取多品种、少印数的“保本”策略,库房里始终存着一批保本微利的长销书,更有聪明的书商,干脆定期出版一些有保证的实用书籍,比如家庭教育指南之类,补贴可能销量受滞的文学图书,“就像押宝一样,细水长流,保不齐哪本书就一炮红了。”

    转移成本“套”作者

    以一本首期开印一万册的图书计,“做一本书”的成本大约在7万元,一家民营出版商一年出20本书,投入成本至少要200万元。这对周期长、风险大的出版业来说,控制成本始终是个浮不出水面的“潜规则”。
    民营出版社图书编辑的收入,主要来自所策划图书的销售提成,这让不少“业内”人士千方百计转移风险,甚至不惜忽悠作者“分担”购书款。一位刚入行的新作家撰文投诉,某知名出版社看中了他的一部网络作品,为了尽快让处女作印成文字,作者与出版社稀里糊涂签订了合同,但在小说面世前的几个月里,出版社编辑几次以降低风险为由,要求作者出钱购买400本图书,甚至提出从首印不给报酬,再印时再支付稿费。更为气人的是,待到新书出版时,作者竟发现了200多处差错,他要求出版社修改重印,对方竟以市场不好为由,“断然”拒绝了。
    出书的愿望是实现了,但谁愿意心血被糟蹋呢?出版界人士表示,如果不是学术类书籍,出版社出版通俗类书籍,必须要支付作者版税,对于书中出现大量错漏,作者也可提起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申请要回著作版权,寻找别的出版社修订后重新出版。

    追逐名家“保”市场

    小说《亮剑》先冷遇、后热销的事例,揭示了出版业大行其道的一条“潜规则”:对于没有名气的作者,出版社往往“敬而远之”,而对有市场保证的名作家,出版社则趋之若鹜,“只要这个作家现在很火,哪怕是翻炒他的旧作,也会分得市场一杯羹,稳赚不赔。”
    入行两年的出版人李小姐说,追逐名家几乎是出版商的通用法则,只要是名人的书绝对就成抢手货,比如易中天在“百家讲坛”火了之后,他的《品三国》变得炙手可热,连带着陈年旧作也销量大增,有时候为了扩大名人的效应,出版社还会和作家一唱一和,联手炒作所谓的“天价稿费”,让媒体和公众在欲说还休中保持关注,提升图书市场的销售热度。
    其实,在大多数实力平平的出版商来说,名作家的作品往往可望不可求,“更何况盯着名家的出版社太多,开出的价码一个比一个高,不是每个出版商都承担得起的。”李小姐说,对于小出版商来说,还是专注一些实力不俗、贴近市场的作家更实惠。
    对于出版业的炒作行为,李小姐笑言这和明星炒作差不多,无非就是导入事件、博取眼球、增加曝光率,但说到底,除了青春类校园文学的低龄化阅读对象比较狂热,一般的读者都具有理智的判断力,一本图书最终卖得好不好,上架三个月就能知道个大概,说到底还在于内容本身,“炒作显然并非长久之道。”

    包装书名赚一笔

    良莠不齐的图书市场,每年出版数以万计的图书,在犹如金字塔的市场构成中,“叫好又叫座”的图书难能可贵,更多的则是昙花一现的泡沫图书,出版商往往借包装之功赚一笔就走。
    很多出版商喜欢寻觅网络写手,因为那些网上被热捧的小说,往往已经广有其名,网民的“热爱”也证明了其市场价值。李小姐说,这些网络小说一般都会或者耸人听闻或者极尽煽情的书名,比如《与空姐同居的日子》、《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等等,不少网络小说出版后还趁热打铁,高调改编成同名电视剧,着实又热闹了好一阵。
    “网络写手中不乏高手,但大多数人都不是专业作家,写作的态度和质量值得怀疑。”李小姐出了几本网络小说后,又把视线收回到了同仁圈,圈内哪个编辑手上有好的作者,大家一般都能知道,同仁的口碑往往比网上的口水“更靠谱”。李小姐也承认,不少网络小说都徒有其表,靠着抢眼的书名和书商炒作火了一把,真正的文学价值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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