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多年来由于矿山开采遗留下来的大量尾矿库,不断侵占耕地、破坏植被、污染水源,溃坝、垮坝等安全隐患突出。随着科技进步,尾矿作为“二次资源”的回收利用工作在一些地方和企业逐步开展,但因为安全原因和体制羁绊,整体工作的推进尚存较大阻力。
引发多重自然破坏和安全隐患难题
据中国矿业联合会绿色矿业办公室最新统计,目前我国尾矿库总数已超过两万座,堆积量已达200亿吨,每年还在以四亿吨的速度增加。这些尾矿库已侵占耕地五万多亩,每年新增占地2000亩。中国矿业联合会总工程师乔繁胜说,这项统计还没有纳入那些没有采矿许可证的个体小矿产生的尾矿。 乔繁胜介绍说,尾矿库不仅占用土地、破坏植被,其含有的重金属铅、锌等放射性元素和化学药剂等,也会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及大气环境。不少病、危、险库还潜伏着泥石流、山体滑坡、垮坝等地质灾害。去年8月、9月相继发生在山西娄烦和襄汾两县、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溃坝事故,就是两起典型的尾矿安全事故。 多年从事尾矿研究的中国地质科学研究院尾矿技术利用中心主任张金青说,选矿过程需加入一些药剂,在尾矿中都有残留,如选金用的氰化物是一种剧毒药剂,会污染水源。选矿中常用的黄药、黑药、酚类化合物在水中会散发出一种难闻的气味,对人畜健康非常有害。一些较细的尾矿砂遇到大风天气,会被吹到周边地区,也会污染当地土壤,造成土地肥力退化、植被破坏。 随着近年来矿石需求增多和矿山开采的加剧,各地尾矿库不断增多,由尾矿引发的各种问题也不断增多。以山西娄烦县为例,2000年以来,全县选矿厂从10个迅速增加到140多个,尾矿累计已达5000万吨,分别堆存在140多个尾矿库中。占用大量耕地不说,由于大部分选矿企业匆忙上马,尾矿库的设计和建设都不科学,超负荷堆存、渗水等问题严重,溃坝风险不断累积。在一些已封坝的尾矿堆积地,每年汛期都得花大量人力物力严防死守。此外,由于尾矿库污染地表水、地下水,附近村庄居民身体健康受到影响。 类似情况在河北、甘肃、安徽等地也都大量存在。张金青说,70%的尾矿隐患和事故都发生在中小型矿山。部分中小矿山常偷工减料,减少在尾矿库设计、建设和维护、运行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有的中小矿山甚至非法逃避建设尾矿库,将尾矿随意排放于山沟、河边、草原,致使河道淤积,隐患重重。
以循环经济推动资源再利用难题
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察中心主任熊跃辉说,目前我国的尾矿综合利用率仅为8.3%。处理尾矿库问题,首先要树立循环经济的观念,把尾矿作为“二次资源”,提高尾矿的资源利用率。 据记者了解,山西娄烦县的铁矿含铁量超过45%,而采收率只有35%,约10%左右的含铁矿石被移入尾矿。此外,由于选矿工艺和设备落后,选矿精度不高,相当一部分铁矿粉随尾砂排入尾矿库中。尤其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受采掘成本和技术的影响,“采富弃贫”“选甲弃乙”的生产模式遗留下来的很多尾矿现在看来甚至成为“富矿”。随着技术进步和矿产品价格上涨,尾矿回收利用的经济效益值得期待。 熊跃辉说,我国的矿产资源大多为共伴生矿床,特别是有色金属矿的尾矿中大多含有多种有价金属和非金属矿物。例如,河南灵宝市的金矿尾矿含金量达7克/吨,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矿石含金量达1克/吨就有开采价值。河南栾川的钼矿中,每100万吨钼储量中就含钨48万吨。国内目前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只有30%,共伴生矿资源综合利用率不到20%,而全国开展综合利用的国有矿山不足10%,大量有用资源被移入尾矿,回收利用的空间很大。 目前,已有一些矿山企业联手科研部门开展尾矿资源再回收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江西武山铜矿尾矿含硫高达20%,企业投资40万元建立“尾矿库再选收硫工程”,每年增产4.44万吨硫精矿,净增效益近400万元。但企业也发现一个重要问题,即从尾矿中回收有价组分,尽管效益可观,却不能从根本上减少尾矿库的数量,尾矿库压占土地、破坏环境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加快尾矿的整体利用并延长其产业链显得更为重要。 近年来,部分企业和民营资本开始研究利用尾矿生产新型建材产品。鞍钢集团抓住鞍山市全面禁用实心粘土砖的机遇,建成利用尾矿年生产8000万块的标准实心砖生产线,不仅填补市场供应缺口,还取得良好效益。北京东方建宇混凝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在尾矿砂中加入少量激发剂,研制成混凝土的矿物掺和料,可替代25%至35%的水泥。还可选用优质尾矿砂替代天然河砂、人工砂做混凝土的细骨料,或利用尾矿砂、尾矿泥配置各种砂浆。尾矿作为建材原料技术的成熟,促进了尾矿的减量化、无害化,直至全部资源化,有效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
实际利用工作推进存在较大阻力
记者调查了解到,虽然尾矿整体利用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在一些地方、一些企业逐步推进,但是由于安全隐患突出、体制问题羁绊,全局工作的铺开仍存较大阻力。 乔繁胜说,相比主矿开采,尾矿开发利用对技术的要求更高。而且尾矿库中混杂大量泥浆和沙石,如果缺乏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指导,很容易出现溃坝、垮塌的危险。在一些尾矿较多的地方,当地领导干部宁可放着尾矿不管,也不让开发利用,就是怕出现安全事故。 多头管理的体制束缚也阻挠了推进尾矿整体利用的步伐。熊跃辉说,国土资源部只管发采矿许可证,国家安监总局只管生产安全问题,环保部只管生态环境破坏和保护问题,水利部门只管水土流失,这几个部门的职责范围都与尾矿有关,但又都可以与尾矿无关,最终谁都不愿管尾矿这个烫手山芋。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应从立法、规范和引导三方面推进尾矿实际利用。 一是加强和完善矿山二次资源整体利用政策法规的立法和执法。国内资源综合利用政策与法规分散于各部门单独或联合颁发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由于“政出多门”,政策与法规建设缺乏系统性、协调性。且此类文件多不具严格的强制性和责任认定。应建立一套完整高效、彼此协调的资源综合利用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工业领域尾矿综合利用专项规划,规范企业资源开发和利用行为,科学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加强信息掌握,制定统一的整体利用规划。由有关部门牵头建立尾矿整体利用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矿山隶属、矿床类型、尾矿贮存年限、数量、占用土地面积、尾矿所含矿物种类、化学成分、利用状况、整体利用方向、利用效益和风险评估等数据。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应分门别类的就尾矿实际利用做好统一规划,有部署的分批开发利用,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尾矿、根据不同需要,在不同地区做一些试点,逐步推进,不能一哄而上。 三是加强示范和引导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可按产业部门选择大、中、小型代表性矿山建设尾矿整体利用示范工程和示范矿山。同时落实减免资源税费等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和企业资金投入尾矿等资源再利用工作,帮助企业走循环发展和节能减排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