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电""地电"起冲突
暴露电力市场诸多问题
    2007-05-15    本报记者:毛海峰 武勇    来源:经济参考报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简称“地电”)的下属单位为和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简称“国电”)抢优质客户,近日竟将对方架设好的79根电线杆砸断,造成77万多元的损失。事后,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而埋怨指责对方。此事暴露了我国电力市场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

“国电” “地电”竞争起冲突

    今年4月15日和16日晚,陕西榆林市神木县麻家塔乡红柳林村至孙家岔乡柠条塔村的地方铁路(简称“红柠”铁路)项目输电线路工程,先后两次被人为破坏,刚架好的79根电线杆被拦腰砸断,造成77万多元的损失。事后,“地电”神木县电力局承认此事是他们做的,原因是“国电”进入了“地电”的供电区域内抢客户。
    据“地电”神木县电力局副局长刘文威介绍,1973年“地电”就在榆林市建立地方独立电网,神木县电力局一直承担了行政区域内24个乡镇的供电,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电”才开始进入榆林,设立榆林供电公司。到2003年该公司将市场拓展到神木县,在“地电”的供电营业区内架设了多条输电线路,“地电”发现后,经双方协商,“国电”承诺以后不再在神木县电力局的供电区域内架线。不料,今年3月以来,“国电”下属单位在神木县内的“红柠”铁路架设电线,并准备向其供电,“地电”“忍无可忍”做出了砸断对方电线杆的事。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和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都向记者确认了此事。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很多人的看法与刘文威相同,神木县电力局的另一位副局长王志刚就认为,是“国电”的无序竞争导致了目前的事态,这种不按双方协议、抢他人优质客户的做法只会造成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给国家造成损失,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的许多员工则认为,“地电”的做法是走不出垄断行业传统思维的做法,况且再怎么说,也不能采取砸断电线杆这种暴力做法,这种涉嫌破坏国家电力设施的做法在行业内是罕见的。

双方矛盾由来已久

    事发后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和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都派出调查人员赶赴神木县了解、协调事态,双方不少人都认为是对方的错,那到底谁应该负责任呢?据记者了解,陕西省这两家电力公司实际上长期以来矛盾就很多,双方竞争起突冲并不是偶然的事件。
    据了解,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大型供电企业,在成立后为了协调与属于中央企业的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的关系,双方曾在全省约定各自的供电区域。其中,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承担66个县(区)的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的供电任务,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承担33个县(区)的供电任务,神木县是属于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承担的县(区)。
    双方在约定后,确实在很大程度上缓和了两者的竞争关系,然而随着近年来两家追求经济效益压力的增大,以及陕西能源化工产业的异军突出,双方的竞争也开始加剧。据西北电监局公布的2006年西北区域电力监管报告透露,2006年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集团的净资产报酬率分别为5.5%、0.96%,赢利能力都不是特别高。陕西尤其是位于陕北的榆林市能源化工产业近年来则发展得特别迅速,成为了电力行业拓展业务最大的亮点。此次“红柠”铁路项目输电线路工程,就是为了向周围的煤矿企业供电,成了双方都想争到的优质客户。
    在这种双方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国电”、“地电”矛盾不断,事实上双方此前已有过几次因争夺客户发生争端。“地电”指责“国电”违反双方的约定,“国电”则认为市场竞争没有什么错。对“国电”讲的市场竞争,很多“地电”的人并不以为然。因为目前“国电”是一家集输、配电为一体的企业,“地电”只是一家地方配电企业,大多数电量得从垄断输电的“国电”手里拿来后再卖给用户。这种情况下,双方并不是平等的竞争主体,“国电”依靠自己的垄断优势,再以市场竞争的口号,能轻易进入“地电”的供电区域,而“地电”则不容易进入“国电”的供电区域。

电力市场亟待改革完善

    记者在对多位电力专家采访后发现,陕西“国电”“地电”之间的冲突正暴露了目前我国电力市场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现有电力市场亟待改革完善。
    一是电力市场亟待通过输配电改革建立合格、平等的竞争主体。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刘双苹说,2002年国务院发布电力工业体制改革“5号文件”后,电力行业虽然进行了以厂网分开为主的改革,但是作为建立电力市场重要支撑点的输配分开,却迟迟没有进行。在现有电力市场上,“国电”一家独大,“地电”只能发挥配电的补充作用,两者之间无法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如果通过输配电改革,建立平等的竞争主体,陕西“国电”与“地电”之间的竞争就会由市场说了算,不至于出现砸电线杆子这种极端的行为。
    二是电力市场需建立公正的“游戏规则”。陕西“国电”、“地电”竞争起冲突后,处于垄断地位的“国电”指责“地电”搞区域垄断,不进行市场竞争,这种具有强烈反差的做法恰恰说明了我国电力市场“游戏规则”的不合理性。正常的电力市场的“游戏规则”,可以用倡导竞争的市场方式来进行,也可以用双方约定的计划方式来进行,这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使“国电”、“地电”两家企业有序地进行电网建设。但是现在,两家企业却同时使用市场和计划两种“游戏规则”,看在具体业务中哪种“游戏规则”对自己有利就采用哪种。这使得目前陕西电力市场的“游戏规则”混乱,常常出现“国电”、“地电”“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怪现象。
    三是电力市场得有一位合格的“裁判员”。陕西两家电力公司冲突发生后,作为监管部门的西北电监局并没有马上出来裁定是非、做出处理,而是作为竞争主体的两家公司在互相协调。据西北电监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国电”、“地电”类似的恶性竞争早在去年就有几次,但是电监局却很难对此进行处理,电监局在监管方面的实际权力无法与证监局相比。
    西北大学博士生导师、陕西省行政学院教授曹钢对记者说,我国新型的电力监管体制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监管体制并不完善,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应是“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难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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