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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6 本报驻布鲁塞尔记者:潘革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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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本国并不出产石油,一切消费均依赖进口。因此,从理论上讲,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上涨本应对比利时这个“无油国”产生巨大压力。但实际上,比利时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面对居高不下的油价并不惊慌,原因就在于比利时独特的燃油定价机制。
在比利时,燃油零售价中共包括四部分费用:一是进口成本价;二是经销商利润;三是消费税;四是增值税。其中,消费税相对固定,而增值税则为前三项之和再乘以一个固定比例数计算得出。这就意味着油价越高,政府所得到的税收就越多。目前,比利时消费税和增值税约占汽油零售价的64%,占柴油零售价的50%,占取暖用重柴油零售价的21%。
从1975年开始,比利时政府就与由石油进口商组成的“比利时石油协会”签订了《计划合同》,以稳定石油的供应与价格。例如,2006年10月双方签订的新合同第一款便明确规定,比利时经济部将采取一切行政和管理手段,确保国内石油市场的供应与稳定。
根据《计划合同》有关成本计算的规定,比利时经济部每天对石油产品的最高限价作出精确计算,防止经销商哄抬价格。计算中主要的参考数据就是荷兰阿姆斯特丹的石油价格以及当天美元与欧元的比价。石油协会则承诺,将经营过程中的一些数据及时真实地提供给经济部,以供决策参考。
《计划合同》对经销商在进口价基础上的加价幅度也有明确规定。例如,不管进价多少,取暖用重柴油的加价幅度只能为每升0.052欧元,汽油和柴油的加价幅度为每升0.132欧元。这一差价包含油品从离开炼油厂到最终用户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费、储存费、销售成本、管理成本等。将这些费用扣除之后,经销商实际所获得的利润只有加价幅度的1/10。
在确定燃油零售价格时,比利时采取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一旦国际油价上涨,零售价将水涨船高,而一旦国际油价下跌,零售价却只能以50%的幅度回落,多余的50%将作为消费税上缴国库。正因如此,多年来比利时的燃油价格一直处于欧盟各国前列。
当然,为保护用油企业和消费者利益,油价不可能无限上涨。为此,《计划合同》规定,一旦汽油零售价突破每升1.50欧元,柴油零售价突破每升1.10欧元,比利时政府就必须通过降低燃油税等手段加以调控。近年来,国际油价虽然一度飞涨,但在该机制的作用下,比利时境内油品零售价一直未曾突破这一警戒线。
值得一提的是,比例很高的燃油附加税尽管会给普通消费者增加不少负担,但其正面影响也毋庸置疑。一方面它鼓励人们尽可能地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另一方面也鼓励人们使用节油型汽车。据统计,目前比利时国内约有机动车500万辆,其中省油、污染低的柴油车所占比例超过50%,达到260万辆,比10年前增加了76%。
燃油税的另一个好处是壮大了政府财力,为应付石油危机打下了基础。据悉,近年来比利时政府每年所征收的燃油税都在45亿欧元以上,充足的财力使政府完全有能力在原油价格高涨时“让利于民”,降低燃油税以稳定燃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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