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札记]煤炭矿产权改革应避开八个误区
    2007-01-02    记者:王炤坤    来源:经济参考报

    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和资源整合工作,是煤炭矿产权益的综合改革,也是我国煤炭生产力布局的一次调整。这项工作牵涉面大、利益关系复杂,可能受到各种各样的阻力,陷入一些误区。根据各地在实际操作中所遇到的倾向性问题,记者认为,试点工作应当警惕八个误区。

    一、 生拉硬扯,搞拉郎配式的整合
    煤炭资源整合是依靠政府行政力量强力推进的工作,从方案制定、批复到具体实施,县、市、省政府层层负责。这个过程中,很容易产生政府一厢情愿搞“拉郎配式”的问题。尤其是国有重点矿兼并地方小煤矿,要充分兼顾各方利益,防止在整合中产生明显损害地方尤其是农村、农民的利益。

    二、 小煤矿在整合中逃避关闭
    这是一个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山西省2006年入冬以来发生的多起特大矿难,都是那种在国家或省里规定的关停线以下的“小煤矿”。这些不法矿主打通各种关节,虚假核定生产能力,虚假申报资源储量,结果“该死未死”,在资源整合中摇身一变成单独保留煤矿,当地煤炭、国土部门糊里糊涂收了资源有偿使用价款。

    三、 非法煤矿在整合中借尸还魂
    还有的证件不全、证件过期或者安全隐患十分严重的煤矿,本来属于关闭之列。在整合过程中,这些小煤矿或者傍大矿成为整合对象,或者动员当地各方利益集团以各种理由参与整合,趁机借尸还魂。

    四、 资源有偿使用中的“一女嫁二夫”现象
    煤炭资源的地质分布按照地质结构分层次分布,在煤炭埋藏深厚的地方,还存在把同一块煤田的不同层次的资源同时出让给不同的矿产权人,收取资源价款,业内称作“叠床架屋”或“一女嫁二夫”现象。这种现象容易造成越界开采,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五、 以小吃大的“逆整合现象”
    在一些县、市采访,记者了解到,在执行政策时有些政府官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不做详细调查,甚至个别人以权谋私,竟然炮制出“小矿吃掉大矿、旧矿兼并新矿”的整合方案,引起当地人强烈不满。

    六、 资源整合中一味求大现象
    资源有偿使用是一次煤炭资源重新整合、并小为大的规模化调整,鼓励构建大集团式的煤炭企业。但一些地方一味求大,不顾资源条件、运力约束和资本实力,结果导致整合工作中止。晋北某县一次性将13座小煤矿企图整合到一家,结果导致兼并方负债规模过大,准入门槛过高。

    七、 资源整合不要变成圈占资源
    在资源整合中,要引入大集团等战略投资者,但一些地方出现了大集团打着资源整合的名义大面积圈占煤炭资源,拿下资源不开发等着炒卖的苗头。

    八、 资源整合不能盲目求速度
    资源有偿使用和整合工作牵涉利益关系复杂,因此不能盲目求速度、催进度,工作务求扎实。一些地方或多或少出现上述几种现象,与资源整合工作盲目求速度、重数量不重质量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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