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将按"自然灾害"核销灾区损毁房屋房贷
    2008-06-17    记者:刘振冬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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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中国建设银行获悉,在地震灾区,借款人贷款所购房屋倒塌、损毁或成为危房无法居住的,借款企业厂房倒塌、机器设备损毁等企业财产损失后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保险赔偿后不足)的,经当地政府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或抗震救灾指挥中心等权威部门鉴定证明,建行将按“自然灾害”核销条件申报核销借款人该项房贷。无法取得外部相关证明的,由建行调查小组勘察核实后出具财产损失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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