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也是两会召开期间代表委员热议的重要话题。一些代表委员指出,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转变职能找准位,纠正越位、错位、缺位。 多年来,我们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的就是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转变,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直到现在,政府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而一些本应该由政府管的事却没有管好。换言之,就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找准自己的位置,损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造成在该管的事情上缺位,不该管的事情上越位和错位。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更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前提。要把政府主要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政府只有把不该管的事情下决心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把应该管的事下决心管起来并且管好,才能真正找准自己的位置,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切实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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