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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议让失地农民享受城市下岗职工待遇
    2008-03-14    记者:孙洪磊 吴建路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但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部分农民失地又将不可避免。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政府应统筹考虑,让失地农民享受与城市下岗职工一样的待遇,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东丽区区委书记张有会说,目前大多数失地农民属于文化低、没资金、无技能的群体。尤其年龄在40岁以上的农民,他们多以农业生产为主,外出打工没人要,经营无门路,做生意既没本钱又没经验,从事其他行业又缺少技术,就业问题十分突出。因此政府应在做好失地农民各项补偿的同时让他们享受与城市下岗职工同等的待遇,使其真正由农民向市民转化,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解决好失地农民这一难题,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丝毫不可懈怠和麻痹”,全国政协委员刘乃兰说,政府应让失地农民享受城市下岗职工待遇,如为适龄失地农民办理《就业优惠证》,使其享受与城市下岗职工等同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实行免费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的服务措施。在公益性岗位上实行补贴优惠政策,对相应年龄的人员可进行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单位实行公益性岗位补贴;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持证人员可享受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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