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黄泽民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银行破产概率的大小并不取决于规模大小,而是资产质量。从这个角度讲,大银行没有不参与存款保险的理由。所有上市银行均应参加存款保险。 黄泽民表示,随着中国银行业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迫切性越来越强。作为整个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存款保险能够通过对中小存款人存款的保护,而对社会的金融稳定起到正面作用。作为长期关注中国金融领域改革的专家,黄曾于去年向全国政协提交尽快设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提案。 他同时表示,刚刚成立存款保险机构时,不宜让那些资产质量比较差的银行进入。“我的意见是,凡是上市银行都应该参加,而一些即将改制没有上市的则先不要参加。否则就把刚刚成立起来的存款保险机构给拖垮了。” 他表示,新成立的东西最好一开始要健康,通过其运转一段时间,积累资金实力和经验,再逐步考虑上面这些机构。在这方面,日本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存款保险机构的情况可资借鉴。后者因为许多投保的银行都出了问题,政府不得不再向其注入资金。 他同时强调,存款保险公司成立后,将主要依靠银行所交保费来运营,但成立初期,财政可能要先掏一部分钱,把公司运转起来。公司可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对保费收入做一定的投资运营,以提高资金运用效率。诸如投资国债、等级比较高的政策性金融债等等。甚至可以在将来市场发生变化时,择机买些股票,甚至参股银行的股权。 他并不认为,因交保费使成本增加而影响大银行的积极性。“银行需从中看到好处,比如品牌的提升,公众更多的认可等。”此前,因为考虑到大银行实力较强,背后仍有潜在的国家信用支撑,市场担心大银行的积极性不会太高,可能会阻碍存款保险制度的尽快出台。对此,黄泽民强调说,“风险与规模大小无关,与资产质量和运营机制有关。” 不过考虑到要与几大国有银行打交道,黄泽民说,中国的存款保险机构应定位于“半官半民”。否则纯粹的民间公司,其一些准行政权力的行使也很难进行。他最后还强调,应制度先行。 “稳健的做法是先出条例,
根据这个条例产生一个机构,然后根据这个机构的运作再把条例深化为法律。”他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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