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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宁委员:尽快设立“国家律师学院”
    2008-03-13    记者:李新民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在讨论政府工作时说,要实现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必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队伍建设。他建议尽快设立国家律师学院,为广大律师提供一个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并且相对集中的机构。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律师事业取得了飞速发展,律师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在职业教育方面却远远滞后。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同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不过法官、检察官都已有自己的最高学府——国家法官学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当然,律师不属于公职人员,从这个角度看,律师和会计师有相似之处,都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中介服务的社会组织。而会计师行业已经由国家投资设立了三个国家会计学院。而律师没有一所高等教育学府,这很不利于律师队伍建设。”于宁说。
  于宁认为,设立国家律师学院,一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政治素质的需要。二是提高律师专业服务能力、扩大律师队伍的需要。三是规范现有律师教育培训方式的需要。四是加强律师学科建设、提高律师学研究能力的需要。五是搭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学院密切交流的平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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