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
“如何有效处理死亡畜禽,已成为目前农村需要解决的一个普遍而重要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衢州市农科所所长汪惠芳说。
随着2007年国家高度重视养猪生产,出台一系列养猪扶持政策,加之市场价格一直上扬,农村中又重新出现畜禽饲养热。据汪惠芳调查,按照一般饲养水平,畜禽死亡率为出栏数的6%到10%,如果遇到疫情暴发时,死亡率就会更高。
“畜禽少量死亡时,有些人就会用来喂狗、喂猫、喂鱼,有的甚至高温处理后用于饲喂同类畜禽;大批畜禽死亡时,就会给畜禽饲养者带来巨大的无害化处理压力,他们既没有心情做无害化处理,又没有合适的地方处理。”汪惠芳说,“有些道德和法制意识淡薄的人,为图省事,将死亡畜禽随意丢弃在河道、公路边、山沟等地;有的饲养场户甚至将死亡畜禽低价出售或者赠送给专门收购、加工、销售死亡畜禽的不法之徒。”
按照《动物防疫法》及其他相关规定,80%以上的死亡和扑杀畜禽都需要销毁处理,销毁处理最简单易行的方法就是掩埋。但掩埋需要寻找合适的土地,现在农村土地都已承包到户并30年不变,在农村临时寻找合适的掩埋土地已成了乡村干部和动物防疫工作者的难题。汪惠芳了解到,为了解决这个难题,目前各地普遍采用在农村建造可以反复长时间使用的死亡畜禽化尸池的办法。采用这种方法,通过一次落实土地可以解决较长时间的找土地难的问题,而且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到位率,减轻死亡畜禽处理的难度,提高死亡畜禽处理的速度。
汪惠芳说,在农村建设死亡畜禽化尸池,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缺少具体的规划和建设资金。由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社会公益性工作,她建议由政府按照社会公益性工作要求,把畜禽化尸池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内容,根据各村各场的畜禽饲养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建设数量和容积,同时落实相应的建设扶持资金和管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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