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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京生委员:农业再保险 风险共分担
    2008-03-05    作者:曲哲涵    来源:人民日报
  2008年初发生的冰冻灾害给国民经济造成了1516.5亿元的巨额损失,其中逾半数集中在种植、畜牧、养殖和林果等农业领域。刘京生建议,应充分重视保险在防灾减灾方面的强大功能,将其作为管理农业风险的主要经济手段,把建立强大的农业保险体系视为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主要内容而给予大力扶持。
  刘京生说,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近年来我国频频发生洪水、干旱、台风等极端恶劣的气候现象,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与年俱增。如果没有高效合理的风险管理方式来有效分散灾害损失,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现象还会增多,农村的繁荣稳定和城乡协调发展也将受到影响。我国发展农业保险已有20余年,但发展思路尚不清晰,方式方法单一落后,扶持力度尤显不够,农业保险对农业自然灾害的补偿作用非常有限。年初冰冻灾害后,保险业的赔付仅占总损失的1.1%左右。
  国内农业保险开展20多年,由盛到衰,其中一条重要原因是没有农业再保险支持体系。因此,如果仅仅依靠保险来分散自然灾害风险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再保险在承保能力和风险管理技术等方面提供完整而有力的支持。可以说,一个强大的农业再保险体系是农业保险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条件。为了应对极端恶劣气候对农业和农民的巨大冲击,我国需要大力扶持农业再保险业的发展,实现农业风险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创新。
  刘京生说,改变目前农业再保险发展滞后于农业直接保险的局面,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在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是以法律形式明确农业保险在农业保护支持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推进农业保险的立法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国家再保险职能,依据单独立账、单独核算的原则,由中国再保险集团等保险公司承担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功能,给予其经营费用补贴,相关税负的减免等扶持政策。
  三是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该基金可以通过财政投入、税收减免、保险和再保险巨灾准备金等多种方式筹集,以备大灾之用。
  此外,政府还应增加支出,通过设立科研基金或补贴等各种方式,资助农业灾害及气象数据的收集整理、农业风险预警以及农业灾害风险模型等方面工作的开展和创新。同时加快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技术转移和技术合作,尽快建立国内的洪水、干旱、风灾、冰冻等保险风险的巨灾模型,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引领和国内保险业以及再保险业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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