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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五年的闪亮足迹
    2008-03-05    作者:毛磊    来源:人民日报

  2008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走过整整5年,一个个坚实的足印,深深地镌刻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上——
  从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到八审物权法草案,从不断提高大会和常委会的开放透明度到多部法律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从权力运行更加开放透明、重大决策更加注重倾听普通百姓的声音,到普通民众政治参与的渠道更加畅通……5年间,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坚持中不断完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上留下光辉的足迹。

优化结构 常委会来了年轻人

  在2003年3月15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上,159人当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新一届委员较九届平均年龄下降3.4岁,其中50岁以下的委员24位。
  19名备受瞩目的“特别委员”走上前台,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年富力强,有工作经验和法律、科技、金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2003年8月,10名年轻常委会委员被任命为7个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他们卸去原有职务,并将行政关系转到了全国人大机关,专注人大工作,担任“专职委员”。
  点评:这一“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的举措,被视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加强自身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

人权入宪 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

  2004年3月14日16时54分,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大会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这是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等等。
  宪法修正案还首次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内容写入宪法。
  点评: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体现的以人为本的精神开始渗透到整个法制体系中。

程序细节 完善选举和表决方式

  2005年3月8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在这一办法的附件中,明确写明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填写选票。这改变了过去等额选举过程中投赞成票不需要动笔的做法。另外,表决各项议案和人选时,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未按表决器的不计入表决票数。
  点评:注重程序和细节,才能更好地保障民主。

首次听证 个税起征点上调

  为了确定个税法修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的合理标准,2005年9月27日,全国人大法律委、财经委和常委会法工委联合举行了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从近5000名申请人中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20名公众陈述人,各抒己见、激烈交锋:12人认为个税法修改草案拟定的1500元起征点太低。
  同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个税法将这一标准由1500元调整为1600元。
  点评:百元之差,为立法公正作了注脚。

农民减负 废止农业税条例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取消了有2600年历史的古老税种——农业税。这一重要举措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点评:法律的“保护伞”,又一次为9亿农民撑开。

20万条建议 劳动合同法刷新“参与”纪录

  2006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布,30天收到群众意见191849件,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次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中所收集意见最多的一次。
  时隔8个月,充分吸纳百姓建议的新草案出炉:三种情形下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点评: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步履更加坚实。

监督立法 20年“磨”一剑

  “通过!”2006年8月27日15时02分,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监督法。前后历经20年,监督法终于出台。
  这部法律明确了发挥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职能,对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形式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点评:监督法明确“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的原则,使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权行使走上法治化。

县乡换届 9亿选民直选“当家人”

  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启动。这次换届选举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乡级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后,县乡两级人大同步进行的第一次换届选举,涉及9亿选民,其中乡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6亿多,涉及乡级政权35400多个、县级政权2800多个。2007年12月31日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全部完成。
  点评: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许多地方采取种种措施,确保群众民主权利真正实现。

“八审”之最 物权法高票通过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物权法草案,出席闭幕大会的2889名代表有2799人投下了赞成票,高票通过了这部法律。
  物权法从首次提请审议到最后获得通过,先后历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八次审议,一再刷新我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案审议次数的最高纪录。
  点评:物权法制定,成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典范。

民主又一步 农民工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2008年3月5日,从农民工中选举产生出的胡小燕等3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来到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他们是从中国流动人口较集中的上海、广东、重庆3省市选出的。
  点评:这是历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第一次选出农民工代表,数以亿计的农民工队伍从此在全国人大中有了最直接的政治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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