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征环境税已具备了基本条件,应抓紧时机纳入国家议事日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理事、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其提案中呼吁尽快开征环境税。 对于环境税应该如何设计,贾康委员说,通过对我国重大环境问题的梳理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将是我国未来一段时期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因此,我国环境税的征收范围应设定为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在内的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设计思路是对特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开征一个称为“环境税”的税种,在该税种下面设定若干税目和子税目,并为纳入更多的针对性税目预留空间。 贾康表示,在实际开征时,环境税的上述征税范围和对象不可能一揽子解决,应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实施方略。首先选择实施条件成熟,易于推行的污染排放税目,如硫、氮和工业污水等,先行开征;而其它不具备开征条件的税目,可随着条件的不断成熟,逐步开征,在适当时机再考虑独立开征碳税。 此外,为促使独立的环境税尽快纳入议事日程和及早开征,可以并应当与现有其它税种的“绿化”(如消费税、资源税等向有利于环保方面的改进),同时进行,相互呼应,协调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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