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了《山东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分类评级办法》(简称“《评级办法》”),并将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悉,该省将根据分类评级情况,本着“规范一批,清理一批,转型一批”的原则,推动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分类转型。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末,山东省取得业务许可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共有216家,注册资本240.12亿元,年内累计投资267.91亿元,投资余额396.71亿元
据了解,分类评级是指依据本办法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业务发展、合规经营、风险防控、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评价,并确定其级次的过程。《评级办法》要求,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分类评级遵循坚持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坚持减量与增质相结合原则。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表示,《山东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分类评级办法》(鲁金监发〔2021〕2号)已有效期止,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使分类评级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该局立足山东省民资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对原《评级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从而为规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经营活动、实施分类监管提供政策保障。
记者梳理了解到,修订后的《评级办法》共分5章、17条,包括总则、评级指标及方法、评级结果及运用、组织实施和附则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包括制定依据、分类评级定义、分类评级范围和分类评级遵循原则;“评级指标及方法”,从公司治理、业务发展、合规经营、风险防范、信息披露和监管评价等六个方面进行评级打分,并确定加减分原则;“评级结果及运用”,明确分类评级确定的Ⅰ、Ⅱ、Ⅲ、Ⅳ、Ⅴ五个等级,据此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实施分类监管;“组织实施”,明确分类评级工作程序为机构自评、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省局审定四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