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杜绝国资流失?
国资委官员曾表示,更愿意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确定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权来源,不宜通过转让存量股权的方式让员工持股。
“把企业存量股权量化给个人的这种形式,实际上就是把国有资本卖给个人,这样一来,国有企业的资本就会减少,就会改变企业的国有性质。”湖南省社科院经济所所长肖毅敏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
银河证券总裁顾问左小蕾对此也有忧虑,她认为,国企员工持股要过两道坎:一是理的坎。国企是全民资产是一般共识,全民资产怎能由少数人持有?二是法的坎。股权激励是从外国主要是美国拿来的,外国的企业是私人企业,财产属于私人财产,私人有动用自己的财产的权利包括用作股权激励的权利。
“国企员工持股迈不过这两道坎,就有国有资产流失合法化之虑。”左小蕾说。
员工持股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事情确有发生,有些公司以较低的价格向内部员工发行股票,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入了少数人的口袋。2002年至2004年,国企改制中MBO(管理层收购)的员工持股方式一度十分流行。但在相关配套制度和制约措施不健全的情况下,员工持股最终导致了利益输送等严重后果,进而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但肖毅敏认为,员工持股不仅可以推动混合制改革的发展,而且能够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形成企业和员工的共同体,是应该扩大试点的,不能因为怕国有资产流失而停止改革步伐,现在试点和以前的教训为现在的改革提供了经验。
尽管业界还有顾虑,推行员工持股的国企上市公司还没有形成潮流,但主导改革的部门已经下定决心,趋势和方向已确定。2014年6月,证监会[微博]正式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放宽了员工持股计划各方面限制。今年1月12日,国资委审议了这一文件。
5月25日,国资委发布的《2015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提出,今年将指导地方国资委研究制订混合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这个管理办法和之前的指导意见都是同一个文件,从调研到成文已经一年了,该文件为改革设定了红线和底线。”上述消息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