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外资依然看好中国,在选择中国,投资中国的潮流并没有改变。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经济的要素供给条件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中国土地劳动力资源相对充裕,利用外资空间比较大,现在传统产业投资相对饱和,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者接近上限,再走大面积铺摊子的路子显然行不通了,因此,在新常态背景下,中国政府积极利用外资政策并没有改变,如果说有变,也是变得更加积极和开放,今后利用外资更多要依靠法律、制度、政策等软环境方面的建设,靠先进的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进一步扩大开放,今年的政策方向大体来说是三个领域。
一是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的市场准入,重点是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的开放,前不久刚对社会发布的2015年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就是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新目录总条目423条,比2011年版减少了48条,其中限制内条目减少了41条,大约减少了一半,有合资合作要求的条目从43条减少到15条,要求中方控股的条目从44条减少到35条。开放力度是历次修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当中力度最大的一次。
二是健全外商投资监管体系,我们全面铺开,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制度,并将大幅下放鼓励类项目的核准权,随着大门的放开我们将把管理重点放在准入后的环节上,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完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提升外商投资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我想这里说明的是,安全审查制度是外资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国际上各国的通行做法,审查对象是真正触及国家安全红线的外商行为,并不是针对一般的外商投资的监管手段。中国已经深度融入全球化,中国对外部世界影响在加大,同时外部世界各种变化,也对中国产生重要的影响。我们必须把国情特点和开放程度结合起来,实现对外开放和经济安全的有机统一。
三是修订外商投资相关的法律,重点制定外国投资法,实现三法合一,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以负面清单为基础,分有重点的放开服务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减少已经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制造业和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对外资的限制。最终的目的是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和可预期的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