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被指子虚乌有
同样指向红星选煤厂2012年经营惨淡的证据,还有该洗煤厂2012年的纳税情况。2013年10月21日,记者来到师宗县地税局第二分局,该分局局长李宽生为记者提供了一份红星选煤厂2012年全年纳税资料。
记者看到,从2012年1月到6月,红星选煤厂仅向当地地税局缴纳31539元税款,6月后再没有发生应税行为。这三万元税款也被Geo的做空报告提及,龙腾矿业当时回应称“Geo错误地理解了中国税收制度,地税局仅征收一些附加税费”。
李宽生对此做出了解释。他表示,地税的征收依据是国税,红星选煤厂向师宗县国税局缴纳17%的增值税,而地税则在增值税额的基础上征收6%的附加税费,这其中包括1%的增值税城建税、2%的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费,以及3%的地方教育附加税,共计6%的附加税亦被称作“税中税”。
“2012年红星选煤厂是停产状态,一直没有生产,没有经营收入,不产生税收,”李宽生告诉记者,“地税这一块,红星选煤厂直接向二分局缴纳”,虽然红星选煤厂已停产,但并未申请注销,其相对的纳税义务也未终止,2012年6月以后该厂依然每月申报,但因没有发生相应的应税行为,所以未缴纳税款,所谓“零申报”。也即是说,红星选煤厂2012年全年地税缴税共计31539元。
从二分局提供的数据看,红星选煤厂在2012年4月、5月各自缴纳了14642元、11922元增值税附加税费,剩下的是约5000元的印花税、车船税等。“红星选煤厂向国税局缴纳的17%增值税,是按照销售额计征的,它实际缴纳额是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数额。”财务专家马靖昊分析说,“根据目前已知条件,虽无法倒推出该厂2012年收入的具体数额,但可推断该厂营业收入绝大部分是虚构,当然,其利润也是子虚乌有,”马靖昊说。
与此同时,师宗县国税局局长王石[微博]东的回应也说明了红星选煤厂的经营情况并不理想。如果红星选煤厂真如年报所述经营收入高达77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8亿元,必定是当地纳税大户,但当地多个工业、税务部门负责人对这样一个选煤企业却并无印象。
事实上,王石东对红星选煤厂有一点印象,“去年红星选煤厂欠税未缴,我们催缴过一次,当时需要我签字,所以我对这个洗煤厂有点印象。”王局长告诉记者。而在师宗县发布的地方税务局2013年4月限期改正公告中,红星选煤厂被指未按期申报应纳税款。
“按照现行的增值税条例,这类企业没有具体的优惠政策,但对于所得税而言,可能会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马靖昊表示,“因此,如果其报表数据属实,也与所交的税额矛盾。”
此外,记者从10-k公布的组织结构图(P7)看到,龙腾矿业通过数个全资子公司以及绝对控股的公司操作中国业务。云南利维泰丰煤业有限公司(下称利维泰丰)就是其中一个。
公开消息显示,利维泰丰为中美合资企业,注册于2011年12月,注册地点是云南省曲靖市,法人代表为龙腾矿业董事长李维澈,中方合资人正是此前提到的杨老忠。10-k显示,龙腾矿业持有利维泰丰98%的股权,红星选煤厂是利维泰丰旗下公司。
但红星选煤厂的归属问题也受到质疑。从工商信息看,红星选煤厂为私营企业,法人代表为师宗县当地人刘彬。对此,利维泰丰昆明分公司副经理曹建灵回应称,因现行政策等一系列原因,洗煤厂难以转入龙腾矿业名下,所以实行委托方法。“红星的行使法人代表叫刘彬。我们委托他作法人代表,也有他的按章,我们的授权,以及律师的公证。”曹建灵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