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大数据的应用以及不断的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正在改变传统金融的格局,这也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带来一定的挑战。
7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消费者保护局局长焦瑾璞在“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发言中称,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模式,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尚无法完全覆盖,存在一定的监管缺位,因此必须尽快明确相应的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既能充分包容创新又能确保监管到位。
“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任重道远。”焦瑾璞指出,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的保护,应当关注四个问题。
第一,应该推动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框架。目前我们国家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缺少上位法,更没有专门针对业务的法律内容。因此在充分认识互联网金融,应实时出台相应的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的法律制度。从法律层面界定互联网金融的问题。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
第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建立消费者保护的协调合作机制。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型的金融理念,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存在一定的监管缺位,因此要必须尽快的明确现有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既包容创新,又确保监管到位,同时互联网金融具有明显的跨行业跨市场的特征,各个部门必须建立良好的金融良好的金融协调保护机制。一般来说法律都是有滞后期的,必然有一段的监管空白期,这个期间叫空档期,更容易出问题。
第三,畅通互联网金融消费的投诉受理渠道。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开通了西安、武汉和上海三个地方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12363,下一步还要开发网络12363.org,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投诉。
第四,要开展互联网金融消费的教育,提高其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人数众多,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学习渠道和方式不一。将互联网知识和金融知识充分结合,针对目标群体,探索多样化的教育模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他同时强调,对消费者的保护也不是没有原则、没有边界的保护。如果是在风险提示充分的情况下,界定是消费者的责任,则其应该承担责任。
焦瑾璞提到目前正在制定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国家战略,将来有可能作为一个参阅的文件。他同时呼吁,政府部门的力量是有限的,多的还要靠社会的力量,包括一些媒体的力量,把金融知识通过丰富的简单的容易掌握的一种手段,让老百姓都知道。
来自P2P领域的陆金所等企业代表谈了各自在风控领域的做法,陆金所副总经理黄黎明表示,目前陆金所的业务模式是不进行期限错配、资金来源方面严格的实施一对比的匹配方式,即一个人的钱借给另外一个人,单纯的一对一的方式。
杭州银货通科技有限公司CEO俞江表示较多用质押物的方式来保障资金的安全,此外跟银行有长期的合作,相对来讲是作为银行的辅助匹配,往往是客户由固定资产向银行贷款。
红岭创投的董事长周世平则以现身说法称,四年多来感受到P2P行业越来越难做,做稳定收益很难。他表示,首先要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目前也在做一些转型,把资金投向一些有前景的行业。“有好的团队,只是缺资金的话,投一些自有资金,企业长期发展以后,我们这个平台才能有稳定的发展。”
人人贷创始合伙人总裁李欣贺表示,人人贷的用户平均借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该类人群受整体宏观经济的影响相对于企业来讲更小。人人贷网站上所有的借款人从第三年开始所有的还款方式都改为月还款和本息,每个月都是在收费的,其实整个风险掌控在不断的进行减少。
此外他称,行业存在着信息不通的情况,长期看是非常危险的。一个用户有可能在多家信息机构借款,没有沟通的情况下,其实会产生用户过度负债,无法进行偿还的情况。目前行业内大家为这个事情进行努力,将行业内信息进行整合,避免未来因为信息不通常造成严重的风险,是非常好的。
中国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则从行业角度发声,称P2P是非常有利于社会的一个创新,这种创新在我们国家没有先例,同时处在监管、自律、互律非常欠缺,信用状况也不是很好的生态环境,在目前发展迅速的状况下,应当更加注意风险的防范。
他同时呼吁,监管当局应当更多的负起责任,在做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要跟上监管的步伐,提出既不扼杀创新,又能鼓励创新,推动行业发展的方案。
论坛同时发布《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3》(下称,《白皮书》)。其数据显示,2012年末,P2P贷款服务平台超过200家,可统计的P2P平台线上业务借款余额将近100亿元,投资人超过5万人。若是加上尚未统计的P2P平台线下业务,其借贷余额和投资人数还将于此倍增。据第一财经新金融研究中心的数据推测,所有线上与线下模式的P2P业务在2012年的累计借贷规模在500~600亿之间。
“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P2P行业基数规模并不大,但是年增长速度却超过300%。”《白皮书》对中国P2P平台目前投资人、借款人以及平台经营状况做出了相关统计,还指出目前对模式争论的问题以及存在的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