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 企业融资成本有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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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0 作者:记者 蔡颖 张莫/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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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迈出关键性的一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包括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但是,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央行明确要求“暂不作调整”,即其利率下限仍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不变。 在央行看来,现在正是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合适时机,尤其是对贷款利率放开管制。“随着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的稳步推进,金融机构财务硬约束进一步强化,自主定价能力不断提高,企业和居民对市场化定价的金融环境也更为适应。从市场基础看,经过多年的建设培育,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已成为企业债券、衍生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定价的重要基准。从调控能力看,货币政策向金融市场各类产品传导的渠道也已较为畅通。”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球化合作论坛副秘书长、G20与新兴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张其佐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是利率市场化改革乃至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因为只有人民币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才能更加深化。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分析称,“央行出台的这一政策有利于谈判力量强的主体,对其他主体利率无影响;取消农信社贷款利率管制,意味着明确许可突破4倍限制,有利于覆盖小微三农贷款风险、改善金融支持。但总体上会令整体贷款成本下降。” 实际上,经过了6月“钱荒“之后,监管层相继出台措施以规范银行自有资金的使用,包括清理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池、警示同业业务资金期限错配风险,以及严格限制银行间债市场外交易等。目前,银行自有资金管理头寸调整后,使得银行投入到拆借市场的资金量开始压缩,由此,有分析人士认为,未来一段时间这种资金成本的上升很可能将对实体经济融资造成负面影响。 “在此状况下,央行及时出台放开贷款利率的政策,一方面为了稳定金融市场,另一方面也是更加明确了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态度。”多位业内专家表达了这一观点。 央行认为,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后,金融机构与客户自主协商定价的空间将进一步扩大,一方面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的定价策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不断提高自主定价能力,转变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居民的金融支持力度;将促使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不同的融资渠道,随着企业越来越多地通过债券、股票等进行直接融资,不仅有利于发展直接融资市场,促进社会融资的多元化;也为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留出更大的空间,提高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总体看,此项改革是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有市场分析人士分析认为,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结构失衡,银行的低风险偏好决定了其难以将信贷资源向科技型和轻资产企业倾斜,贷款利率下限取消后,相对的“强势”大企业可能依然会占据大部分信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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