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引起广泛关注的河北沧州“地下水变红”事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正在发酵。被媒体聚焦的建新股份在因该事件停牌两日后,于今日发布澄清公告并提示风险,除交代与“建新化工厂”的渊源外,公司含混其词,并未交代一些历史旧账。 3月29日,河北当地媒体刊登题为《自备井抽出铁红色水
近700只鸡饮后死亡》的报道,指出沧县小朱庄村的地下水被污染。随后,央视等各大媒体相继对此予以高度关注,舆论焦点指向当地的原河北沧州市建新化工厂(下称“建新化工”),认为其对这一重大环境污染负有责任。 4月8日起,建新股份宣布停牌。而在今日的公告中,公司介绍了其与建新化工的渊源。据公告,建新化工成立于1988年,在2006年10月,建新股份上市前的前身“天一化工”对建新化工进行了收购重组,并以收购取得的资产为基础,结合其他生产要素于2006年11月成立了“天一化工沧县分公司”。此后,在2009年,对建新化工办理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并且,自2011年9月至今,该厂区作为建新股份沧县分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已陆续将部分设备转移到公司位于化工园区的生产区。建新股份还表示,经“严格自查”,自2006年沧县分公司成立至2011年9月停产期间,未在小朱庄村排放工业废水。 建新股份今日公告看似轻描淡写,其实没有披露一个重要事实:那就是其沧县分公司当年停产的原因是发生了一起三氧化硫罐车泄漏事故,在当地造成较为严重的环境影响,后被当地政府下令停产。而在今年4月5日,建新股份向媒体发布的致歉承诺书中亦承认,“(当时)在生产过程中遗留的污染源未能彻底清除”。此外,在4月5日的新闻通气会上,建新股份一位副总当众宣读致歉承诺书时还表示“对因生产过程中遗留的污染源未能彻底清除而作出深刻检讨,对因此造成的环境污染诚恳致歉。”而这些,公司均未在今日的公告中予以说明。 对于可能存在的赔偿风险,公司在公告中表示,目前,当地政府正对地下水污染问题进行核查,如果公司因治理原建新化工周边污染问题承担相关费用,将依法向相关责任方追偿。而据业内人士分析,该事件引发的后续村民索赔和环境治理将是一笔数额庞大的费用,对于建新股份来说,无论污染是当年建新化工造成的,还是其“存续实体”沧县分公司也“有份”,公司都将面临“麻烦”,甚至对未来业绩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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