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安徽省工商联、省财政厅等部门了解到,该省将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从今年起将连续5年拿出11亿元“贴补”民营经济,并通过放宽创业条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民企融资等多方面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为帮助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安徽省明确,从2013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将每年安排11亿元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转移支付的方式直接安排到各县(市、区),重点支持工业、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研发补贴和担保贴费等,各市及各县(市、区)原则上各按省财政安排的资金等比例配套。
同时,安徽还将放宽民营经济的创业和经营条件,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允许注册资本货币“零首付”;拓宽融资渠道,要求各类金融机构要确保对涉农、小型微型民营企业的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各类贷款的平均增速,增量上不低于上年;在人才支撑上,给予职业中介机构为民营企业招用合同工人的职业介绍补贴,并给予用工企业的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上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公租房用于员工公寓,并纳入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安徽省提出,要通过一系列资金和政策扶持,促使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占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6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