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6日刊发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中国财政》杂志上的文章,总结了2012年的财政工作并提出了2013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文章指出,2013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完善强农惠农富农财税政策、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等。
全文如下:
谢旭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全面推进财政发展改革
一、2012年的财政工作和5年的基本总结
201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各方面财政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促进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地区扩大到9个省(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降低部分进口商品关税,促进增加能源资源产品、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清理取消了253项涉企收费项目。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强化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完善相关财税政策措施,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扩大居民消费。加大中央基建投资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稳定出口退税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这些措施减轻了企业和居民负担、扩大了国内需求、促进了出口稳定增长,对遏制经济增速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
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加大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大幅提高了国家(重点)实验室及科研机构的基本运行保障水平。启动实施科技惠民计划,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扩大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到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支持实施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积极发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促进低碳发展的作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进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增加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了财力薄弱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
(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有力
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在东北四省区启动实施了“节水增粮行动”。支持完成540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2.7万公里中小河流河段治理任务。支持推广应用旱作农业技术、耕地保护技术。深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完善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奖励水平进一步提高。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拓宽政策覆盖范围。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和玉米、大豆、油菜籽临时收储价格,加强粮油市场调控。推动财政支农项目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力度,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提高。实施农村金融奖补政策,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并提高了补贴比例。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提高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开展了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等公益性债务试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顺利启动,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稳步开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健全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启动提升高校创新能力“2011计划”。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加快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长效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增至月人均1700元左右。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全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城镇新增就业大幅增加。大幅增加财政投入,实施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制定实施了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保障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动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
(五)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全面建立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继续扩大、收益收取比例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范围覆盖到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各项基金。部门预算制度改革覆盖到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覆盖到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及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覆盖到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初步建立。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积极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健全预算会计制度体系。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完善增值税制度。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运行平稳。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稳步推进。清理整合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六)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预算法修订工作取得进展。颁布实施了车船税法、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化预算编制,预算年初到位率继续提高。狠抓预算支出执行管理,2012年12月份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占全年支出的比重继续下降。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试点,制定了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出台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发挥县乡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落实偿债责任。继续推进中央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以及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贯通,基于平台的业务应用不断深化。积极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等重大检查,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开发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等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教育、“三农”、社保等民生资金的检查和调研。全面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强化对会计、金融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全面推开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综合财政监管,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和专员办就地监管作用进一步显现。
(七)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
成功举行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中美城市经济合作和投资会议、第七次中欧财金对话、第四次中日和中俄财长对话等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活动,深化了我国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的政策协调和互利务实合作。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和金砖国家机制下的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与合作、亚太经合组织财金合作、亚欧财金合作、东盟与中日韩财金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等多边财经交流与合作,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整体利益。加强与外国政府有关机构、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和知识合作。扎实开展金融稳定理事会各层面的工作,推动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各项多双边和区域关税谈判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协议谈判进展顺利。会计、审计准则建设与国际趋同取得新进展,国际会计监管合作进一步加强。
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稳步开展对专员办和部属事业单位的巡视工作,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其他财政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发展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国家财力进一步增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有效发挥。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适时将稳健的财政政策转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与货币政策等协调配合,财政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不断提高,完善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宏观调控体系,不仅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也为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明显。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财政民生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逐年增加,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不断完善。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供给量明显增加。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四是财税制度进一步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比较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全面建立。政府预算体系框架基本形成,预算外资金全部取消。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运行平稳并不断推进,消费税制度逐步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顺利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不断健全,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实现统一,房产税、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进一步规范了国家与企业和个人、中央与地方以及部门之间的分配关系。五是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财政监督更加强化,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践行“为国理财、为民服务”财政工作宗旨,财政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较好保障了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六是国际财经话语权和影响力逐步提升。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外交战略,务实开展全方位的对外财经交流与合作,我国在国际财经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增强,较好维护了我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回顾近些年的财政工作,我们进一步积累和丰富了新时期推进财政发展改革的有益经验。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努力发挥财政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优化经济结构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以及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作用,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发展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处理好促进经济发展和调节收入分配等各种关系,加大财政再分配调节力度,支出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基层和群众倾斜,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牢固树立“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的理念,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财政发展改革各个环节,敢于善于用改革的办法去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深化财税改革,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四是坚持强化管理、提高财政绩效。牢固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一手抓建章立制,一手抓管理执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扎实推进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严格财政资金监管,强化财政监督,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增强执行力,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坚持建设队伍、提升干部素质。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和队伍建设是基础建设的理念,按照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推动财政发展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