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客户
一个大客户的真假买卖:十余台泵车都在中联重科处
记者以某工程机械企业市场部工作人员的身份联系到了中联重科的大客户冯锋,对方言语中印证了举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称其合同购买的产品至今还在中联重科的仓库里。
冯锋是浙江绍兴市的个体户,从中联重科等企业买来搅拌车或者泵车,然后将车出租获利。
记者以某工程机械企业市场部工作人员的身份约到了他,和他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对话。
举报人提供的“2012发货明细表”显示,中联重科在5月31日发给冯锋的15台泵车,型号为ZLJ5419THB52X-6RZ。在这份销售表中,这15台车全部被归为C类,且是以分期合同的条件销售,并没有进行银行按揭或其他融资方式。
举报人提供的另一份 “新华东大区未达终端客户明细”表中的信息显示,这15台车全部注明
“未交付”、“总部寄存”、“未使用”。而在“合同付款条件”一栏,这15台车全部备注为“零首付发货,于2012年7月30号前支付600万元,余款5400万元做18个月分期支付,即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每月20日支付300万元。2012年9月20日备注合同更改:零首付发货,于2012年12月31号前支付600万元,余款5400万元做18个月分期支付,即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每月20日支付300万元。”
在和记者的交谈中,冯锋确认了中联重科和他的买售关系,双方签订了合同。但他同时表示,这些泵车“没有买过来,是可以退的”,他只买了两台泵车用来出租,其中一台还是跟别人合伙买的,肯定没十几台。这些设备只是名义上放在他那里,但实际上是在中联重科那里。至于这些泵车具体放在哪里,他也不清楚。
冯锋进一步解释,“它(中联重科)给我,放在我这里,等于让我去推销,推销出去了,返给我两万块钱。”在销售过程中,中联重科的人可能也会出面。“比如你有意向了,他们给我的价钱是350万,你(只希望出)340万,我是没权利的,中联的人会出面,如果他们同意了,这两万块钱我照样有。”
据绍兴当地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的工程机械租赁生意并不好做,利润微薄。作为个体户的冯锋,不太可能一下消化单价200万元以上的十多台泵车。
不过另一路记者于1月31日在江苏省常州市一家中联重科园区,意外发现了2012年发货明细表中提及的2012年5月31日发给冯锋的15台泵车中的一台。这台泵车的主机编号为H016191112154,制造日期为2012年10月。
一位业内人士解释,主机编码就好像身份证,对这些泵车来说具有唯一识别功能。这台车的制造日期显示为2012年10月,而发货明细表中却显示5月31日已发货给冯锋,如果明细表中的资料属实,这不排除是另一种造假。
“2012发货明细表”还显示,2012年3月8日和4月27日,中联重科分别发货3台和4台型号同为ZLJ5256GJBGH的搅拌车给冯锋。据冯锋透露,2102年他的确与中联重科签订合同购入7台搅拌车,还有4台计划2013年提
(购10台送一台)。中联重科给他的购车条件非常优惠,零首付,只需出5%的保证金,分四年付款,且不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