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尹力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指出,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药监局必须“盯紧”与民众健康关系最为密切的食品药品安全,让大家放心吃饭、安心用药。当前,最重要的是努力把产业链转化为责任链,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让每个利益环节真正承担起应当承担的责任。这是解决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问题的根本所在,也是全面提升政府监管水平的关键。
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记者: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如何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全面提升监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需求、新期待?
尹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紧紧围绕深化医改大局,围绕实施《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联合有关方面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餐饮环节乱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与公共搜索引擎合作,为公众提供查询权威、真实药品安全信息的平台。
二是努力推动企业生产经营质量水平提高。推进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和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发布,全面提高药品生产经营质量水平。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确保所有无菌和植入类器械生产企业100%实施规范要求。
三是努力完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动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和《药品管理法》的修订,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基础。
四是努力提升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国家药品标准、国家医疗器械标准提高工作,提升质量控制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合理规划国家、省、市三级检验检测装备力量和任务,提高基层快速筛检能力和机动能力。
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记者:当前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
尹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关注,人民群众已不仅仅满足于“有”,而是要“好”,现在必须是在保证“有”的基础上能够更“好”。食品药品产业链长、利益链节多,可引发风险的因素也多。
当前,最重要的是努力把产业链转化为责任链,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让每个利益环节真正承担起应当承担的责任。实现这个转化工作不仅需要我们在监管理念、监管方式上进行创新,更重要的是在制度设计上进行创新,要通过制度创新,形成产品质量和责任主体追溯的完整链条,形成产业链中每个环节利益与责任的不可分割,让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成为每个环节主体的一种自觉行为。这是解决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问题的根本所在,也是全面提升政府监管水平的关键。
全力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记者: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事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在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方面,目前我国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状况如何?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尹力:近年来,我国基本药物抽验合格率达98%以上,基本药物质量是可以让公众放心的。
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十八大关于推进医改的有关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基本药物上市审批,把好准入关;二是开展基本药物质量一致性评价,推动基本药物质量达到国际水平;三是强化过程监管,严格基本药物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和广告的监督;四是在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定期发布质量公告;五是依法查处不合格生产企业,规范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
“十二五”期末对所有药品实施电子监管
记者:《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专门对信息化提出了要求,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目前进展如何?
尹力:简单地讲,药品电子监管就是给每盒药品一个编码,即药品“身份证”,借此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全过程监控。到今年2月底,已分三期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疫苗、基本药物纳入了电子监管。目前,我们正在扩大药品电子监管的覆盖范围,从生产、流通环节扩大到使用环节,向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延伸。“十二五”期末,完成对所有药品实施电子监管。
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助于有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药品电子监管网实施闭环运行,非法药品无法进入国家正规销售使用渠道,可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二是有助于追溯召回问题产品。发生药害事件时,通过该网络能够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速度追溯和召回问题产品。三是公众可以通过这个系统及时查询药品的真实信息。目前,对于已纳入电子监管的药品,公众购买后,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查询其所购药品的真实信息。
四大措施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记者: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多次进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但药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在打击制售假药方面,面临哪些新的形势和问题?
尹力:药品打假中,我们确实面临着一些困难,一是当前制售假药案日趋高科技化、集团化、隐蔽化,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黑窝点生产、借助互联网虚假宣传、通过寄递渠道将假药送货上门,作案手段繁多。二是一些地区药材市场和农村药店是假劣药材药品重灾区,基层药品监管力量亟待加强。三是法律震慑力度不够,行政法与刑法之间的衔接还有待完善。
下一阶段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第一,充分发挥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多部门、跨地区、全方位联合打假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对制售假药的黑窝点、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行为的打击。将案件查办与信息通报、信息共享、行刑衔接、案件移送等结合起来,形成打击假药合力。第二,完善大案要案督办制度,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震慑药品制假售假行为。第三,将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双打”、中药材专业市场和农村药店整治等工作。结合日常监管过程中暴露出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第四,加大药品打假社会参与程度,欢迎公众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