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遭万得起诉索赔近亿
据称侵权证据三层楼高
2012-11-23   作者:夏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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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行是冤家。

  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一纸诉状,正式将同花顺告上了法庭。

  11月21日,万得新闻发言人王洋证实:万得已于当天上午正式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同花顺侵犯著作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索赔人民币9920万元。目前,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接受万得提交的诉状和证据。

  “当天我们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你再了解一下情况吧。”11月21日,同花顺证券部相关人士对记者如是表示。

  但在记者追问下,其称,“可能有相关的部门在处理,我们这里(证券部)没有接到通知,不是我们部门在管的,所以也不知道。”

  当日,记者亦试图就该案件具体情况向同花顺董秘朱志峰求证,但证券部相关人士表示其在出差中。随即,记者拨通了朱志峰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

  上海一位律师对记者评价,“无论是从原、被告双方在业内市场份额、行业影响、收入规模,还是从本案索赔金额来看,本案可能要堪称这个行业的‘第一案’,或对整个金融信息行业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三层楼高”证据

  万得资讯成立于1994年,其定位一直是金融机构市场,在国内金融信息行业的市场份额颇大,数据显示大多数的国内金融机构和75%的QFII都是其客户。

  而同花顺于2009年12月25日登入创业板,IPO一举募得8.43亿元;并于2010年开始推出针对金融机构的终端产品(iFinD)。

  然而,这也为如今的这场官司埋下了祸根。

  “这是不得已的,也是必然的。万得对同花顺的抄袭和剽窃机密行为已隐忍许久,不过对方非但没有收敛,违法行为反而变本加厉,对方剽窃抄袭行为已给万得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王洋对记者表示。

  事实上,万得资讯起诉同花顺在市场上已有先兆。8月底,国内信息业无端掀起了万得起诉同花顺传闻,而同花顺亦惨遭二级市场用脚投票。

  8月31日早盘,略微高开的同花顺在短短20分钟内便跌停;而9月3日亦是“一”字跌停开盘。

  但是,同花顺9月5日公告,“公司注意到部分网络媒体报道了公司被竞争对手万得公司诉讼的事项。经核实,该等报道不属实,截止到目前公司未接到被竞争对手诉讼的事项。”

  但情况最终被证实。

  “证据很多,我们准备了一年半的时间,时间很长,取证也十分充分,准备得十分周全,公司有一个小房间,放满了证据。如果打印成纸,堆起来有三层楼高。”王洋称。

  对此,王洋更进一步解释称,“他们推出的针对金融机构的产品,涉嫌抄袭我们。有几十个主要模块的设置,几百个具体子栏目的名称、数量、组织结构、衔接方式,还有几千个指标和函数的名称、文字释义、描述、参数、排列顺序等内容。”

  “此外,我们注意到(同花顺涉嫌抄袭)的情况了,还预埋了‘错误数据地雷’,我们明知道是错的,看看对方是否会抄,(结果)它那边也原封不动地去抄,出现在它的产品上。”王亦在接受记者采访中如是讲述。

  据王洋透露,“三层楼高”的起诉证据11月21日早上已用卡车运往法院,且目前法院已经接受。

  “这案件最最关键还是在于起诉的证据;如果证据足的话,法院会给予支持。因为知识产权保护大势所趋,国家也就知识产权保护在不遗余力地推进各方面的工作。其实国外的彭博、路透也受到知识产权的困扰,这官司打赢的话,也会对知识产权的原创者树立了标杆。”对这场官司,前述上海律师如此认为。

  如侵权成立,客户受损最大

  一石或将激起千层浪。

  对该案件的影响,前述律师亦对记者指出,“如果涉嫌侵权(同花顺)的产品确实是被判侵权的话,可能会对同花顺相关产品的销售、服务,客户继续使用产生重大影响,客户购买和使用同花顺这些产品,不仅会面临产品和服务被勒令停止的风险,如果明知是侵权产品进行使用之后可能面临进一步的法律风险”。

  该律师同时表示,虽然目前这起诉讼尚无定论,但现在如果要购买和使用涉嫌侵权的产品,还是要慎重。一旦侵权事实成立,对购买同花顺产品的客户来说,受损将是最大的。

  而这,或许让同花顺疲软的业绩雪上加霜。

  据同花顺2012年三季度报,其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1亿元,较去年同比下滑21.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9.39万元,同比下滑高达67.23%。

  值得一提的是,仅看今年三季度业绩,同花顺已经出现了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仅为-272.57万元。

  而其2012年中报显示,其目前金融资讯及数据服务营业收入为6606.06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收入近七成,但同比亦是下降21.74%。

  上海一位相关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券商研究员亦对记者称,“如果按照现在案件的情况,同花顺若打输了(官司),同花顺势必退出机构终端用户,业绩有影响是肯定的。”

  其实,在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因停止使用某款主要产品而溃败的企业已有先例。

  2007年1月,指南针在新三板挂牌,其主营业务为证券软件和证券信息服务的开发和推广。

  但2009年,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终止对其提供TopView盘后交易数据服务。受此影响,2008年12月开始,公司主营产品TopView赢富数据产品销售几乎停顿,部分客户提出退款要求。

  “如果被判侵权,销售者是同花顺这一方,它就不得不停止销售;如果停止销售,那么已经购买它产品的用户,因为数据库应该每天实时更新,最终将得不到它的后续服务和技术支持。”前述律师对记者从法律角度分析终端用户的利益。

  目前案件尚未开庭,记者将持续追踪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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