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耐人寻味的数据
有关马勇获得的原合川丝绸总厂的资产的第二条暗线,是当地政府为原合川丝绸总厂扩厂向周边农民征收的199.17亩土地。不过当时原合川丝绸总厂只用了65.75亩,剩下的133.42亩地,一直由村民耕种至今。
合川市思居乡巴湾3社村民陈军(化名)说,当地政府征用该块土地后,在长达20年中一直未作补偿,至2011年底才补偿了青苗费等费用。也就是说,这一地块的征地程序此前一直未完成,但2010年6月,合川江润居然在自己没有取得的这199亩土地上动工建房屋,与当地村民发生冲突,多人重伤。
合川区国土房屋管理局8月27日在给本报的《关于江润公司用地情况说明》称,未直接说明巴湾3社199亩土地究竟是否已经出售给合川江润,但该《说明》确认:“我局分别于2009年12月3日和2011年5月18日与重庆江润实业有限公司(原重庆康润丝绸工业有限公司)签订《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两次共收回扣除市政道路用地外剩余的176829平方米(约260.74亩,含划拨取得的巴湾村三社用地125亩)”。
原合川丝绸总厂厂区的占地面积为244亩,加上扩厂的65.75亩,共计309.75亩。如果计入巴湾3社全部被征用土地199.17亩,总计为443.17亩。目前还无法进一步确认为何合川区国土房屋管理局本次提供的数据与此有差异,如果“含划拨取得的巴湾村三社用地125亩”为真,则上述数据与实际土地面积有较大差距。
该局并确认,2004年该局曾为私营康润丝绸办理土地证约合271.38亩。
另一组数据差异是,合川区国土房屋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合川江润用3.698亿元购买了2块土地,且是最高价夺标。但目前仅能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到,合川江润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以1.6亿元购买了一块土地。
有关原合川丝绸总厂244亩土地的事宜,也耐人寻味。原合川丝绸总厂宣传部部长朱宪芳称,原重庆丝绸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薛建农曾对她说,名义上是该公司兼并原合川丝绸总厂,但他从来没看到过该厂的土地使用证。
“他们说是收购我们了,人都不来一个,连各种证照的变更,都是我安排人去变更了的。”在原合川丝绸总厂厂长位子上干了几十年的万伯新8月28日对本报记者说:“重庆市丝绸进出口公司是做贸易的,根本不懂生产,也没有介入管理。”万伯新安排员工变更的证照,包括该厂244亩国家划拨的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证在合川市经委手里。
2003年,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追缴重庆丝绸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的欠债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曾委托一家评估公司评估该公司的股权价值,该评估报告称:“个别房屋建筑物、土地的产权证是抵押在工商银行(3.85,0.01,0.26%)合川支行和合川市经委的,资产占有方未能提供这些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原件。”
该评估报告中,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986万元。但“其中,土地使用权”一栏,通栏为空白。一些职工据此认定,当初重庆丝绸进出口公司实际上并没有拿到原合川丝绸总厂的这244亩土地。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离奇的资产分离现象?这些土地证究竟是谁交给私营康润公司的,目前仍无从查证。
原合川市经委主任熊邦文8月28日对此称:“不知道。”
曾任合川市经委主任、发改委主任的熊邦文在合川县当时推进的集中破产一批国有企业的行动中,担任合川化肥有限公司破产小组组长。
2012年2月3日,合川区检察院在给举报人的一份回复中称,熊邦文、向学勇在重庆市合川化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鉴于熊邦文、向学勇主观恶意不深,认罪态度较好,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挽回了全部损失,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不起诉。
合川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唐蓉川在回答举报人时称,调查熊邦文等人挽回了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
合川区化肥有限公司破产后,其土地办理过程中,土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为综合用地,破产清算组居然承担了土地出让金,且土地证办到买家手里时,凭空多了5000平方米。
按最高检察院相关规定,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200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