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宣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名单,发令枪响甫半年,上海率先交出试点思路。
上海市政府近日公布的《上关于本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是国家七个试点城市中第一个政府红头文件,未来沪上碳交易的整体思路由此明晰。
从免费配额分配开始谨慎起步,此前众说纷纭的上海碳交易市场建设路径,至此初见眉目。
试点范围选择缘由
本次《实施意见》初步划定试点行业和企业的范围,确定了分配原则以及基本的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制度,也明确了交易标的以及其他配套规则。
与之前猜测的“一万吨当量”划分标准不同,最后上海《实施意见》中选择了二氧化碳排放量两万吨及以上企业作为试点企业。
一万吨及以上的其他企业,根据《实施意见》,将在试点期间实行碳排放报告制度,为下一阶段扩大试点范围做好准备。
上海最后选择收紧试点企业范围,一方面自然有起步阶段抓大型排放源为主的想法,另一方面“两万吨”的划分标准也更接近国际经验。
比如,欧盟碳交易体系、澳大利亚固定碳价格体系,以及即将于2013年实施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碳交易体系都将纳入门槛定为年排放2.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纳入行业方面,本次《实施意见》选择了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电力、建材、纺织、造纸、橡胶、化纤等工业行业。
其中如钢铁、化工、电力、能源等排放强度高、总量大的工业行业也是其他各国以及区域性的碳交易体系通常的行业管制范围。但各区域也会根据自身特点纳入其他本地特色的行业,比如上海纳入的纺织、化纤等行业。
分配原则宽松起步
在各方最为关注的碳配额分配原则上,此次《实施意见》明确2013年~2015年试点期间,碳排放初始配额实行免费发放,适时推行拍卖等有偿方式。
起步阶段实行免费配额发放,同样是借鉴了欧盟碳交易体系的经验。
在欧盟碳交易计划体系下,欧盟成员国每年向钢铁、化工和能源等企业分配20亿吨碳排放配额,这一数字约为欧盟27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一半。
免费分配排放配额,降低了企业获得配额的成本,在前期容易为企业接受,推行阻力较小,有利于在初期执行。低成本获得配额并将余下的配额拿到市场上去交易获利,也会对企业减少碳排放产生较大的激励。
后期在企业逐渐适应碳成本后,则会逐步提高初始配额的有偿比例,有利于增强节能减排的动力。
欧盟碳交易体系中,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就是以国家分配计划来免费分配碳排放配额为主。只有到了第三阶段,电力行业才开始全额拍卖,其他则根据行业基准进行分配。拍卖的比例逐年提高直至2027年的100%。
关键细则未定
整体思路的框架已成,但上海碳交易制度设计中的几大关键细节则仍悬而未定。
比如给企业发放的碳配额最终会依据什么样的标准而定。欧盟经验已经表明,初期发放免费碳排放配额虽自有其好处,但如果碳配额数量供给过多,反而会造成交易市场上供大于求、有价无市的局面。
目前,几个主要的碳交易体系,如欧盟碳市场、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协议等均已出现经济危机中企业对碳配额需求持续疲软,加上初始配额发放过多导致碳价严重下挫的问题。
配额发放过多则供大于求,配额发放太少又会提高企业获得配额的成本,配额的总量与分配正是碳交易体系设计的最大难题之一。
初期数据基础的不足和经济增长的难以预计,对于配额分配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因此后期的修正与纠错机制也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另一关键问题就在于,如何保证对参与企业的约束力,即一旦企业排放超出配额后的惩罚机制。
碳交易体系强烈依赖于政策支撑,其中的惩罚与激励更是重中之重,也是整个碳交易体系设计的核心所在。
在欧盟碳交易体系中,未能按期履约的企业除需补足缺口配额以外,还将被处以每吨二氧化碳100欧元的罚款,惩罚措施从2013年开始加重。东京碳交易体系中,对不提交配额的处罚措施是,除补交1.3倍差额以外还需罚款50万日元,并公布违反行为。
目前,上海此次公布的《实施意见》中,配额分配的具体数额与对超排企业的约束机制,均仍在酝酿之中,或将在未来几个月中进一步公布的《管理办法》中得到解答。
而按照《实施意见》的进度,明年上海就将启动正式试点交易。其中从重要制度设计和管理配套细则,再到具体的交易平台建设,均已如箭在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