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日前正式全面启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称之为“国内碳交易市场建设迈出的标志性步伐”,真正从务虚进入了务实阶段。
去年11月,国家正式明确在上海、北京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目前各试点省市都有所进展,上海与北京的步伐较快。解振华说,今后国家在能耗及排放强度的约束上只会强化不会放松。
“在全国碳交易试点中,上海的步子又快又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士说。
据相关部门介绍,上海此次启动试点的范围包括:上海行政区域内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电力、建材、纺织、造纸、橡胶、化纤等工业行业2010年至2011年中任何一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两万吨及以上(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重点排放企业,以及航空、港口、机场、铁路、商业、宾馆、金融等非工业行业中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一万吨及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试点企业应按规定实行碳排放报告制度,获得碳排放配额并进行管理,接受碳排放核查并按规定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人士说,对于上述范围之外的以及试点期间新增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一万吨及以上的其他企业,在试点期间实行碳排放报告制度,为下一阶段扩大试点范围做好准备。试点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海重点用能和排放企业内,适当扩大试点范围。交易参与方以试点企业为主,符合条件的其他主体也可参与交易。同时,研究并适时引入投资机构参与交易。
相关专家表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已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世界各国对此已有共识。碳排放空间正日益成为紧缺资源,需要更有效率的配置。中国实施碳交易试点,是探索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节能减排的重大制度创新。
“试点期间无偿分配给企业的初始配额,实际会成为试点企业的一种资产。可以预期,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今后碳排放配额免费分配的比例将越来越小。免费午餐只会越来越少。”相关人士说。
企业是碳交易试点的主体。在能耗总量设定、配额分配、认证核查等试点要素上,必须科学、适度、配套,让企业既有责任感,又有积极性,使得碳交易平台平稳、有序、健康地得到培育。
据了解,在上海的试点方案中,对于试点主体范围的确定,就有多方面的考虑:一是考虑选择排放规模大、强度高或增长快的行业,有利于上海碳减排目标的完成;二是考虑选择历史数据和企业能源计量体系基础较好、排放源相对集中的企业,提高试点操作性;三是纳入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企业数量适中,同时考虑企业减排成本的差异性,兼顾市场流动性和可控性。
在企业碳排放初始配额的确定和分配上,也考虑得比较全面:以历史排放为主、行业基准为辅,适度考虑企业增长空间和先期减排行动,制定出不同行业配额分配方法。对试点企业2013年至2015年各年度的初始碳排放配额实行一次性免费发放,以便于企业合理规划、安排生产经营,有效管理自身的配额资产。
解振华说,碳交易试点要与国家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协同联动,为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服务。在总量设定和配额分配上要科学和适度,既要让参与企业有动力,又不能过度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加强碳交易的支撑体系建设,在节能减排的统计、监测、考核及交易标准和制度等方面形成配套完善的总体结构。
以上海试点启动为“标志性步伐”的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是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作准备。“只有通过务实的探索,有了经验、方法和机制,中国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建设才有自己的发言权。”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士说。
碳排放交易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创新性市场化手段,可以发挥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节能低碳的发展目标,建立企业碳排放管理制度体系,发展碳市场和相关服务产业。
参与碳交易,为企业实现减排目标提供了一条新的、市场化的路径。企业如不能完成减排目标,则可通过在市场上购买不足部分的配额来履行减排责任。同样,企业如通过努力超额完成减排目标,也可以在市场上出售其剩余配额,从而获得一定收益。
相关专家说,企业参与试点,可以获得“先行先试”的优势,先期部署低碳技术的改进,提高市场竞争力。此外,还可参与到国内碳市场相关标准和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去,“这是一种软实力”。中国通过有效试点,逐步形成平稳有序的全国性碳市场,积累起经验,建立一套较为完整有效的交易方法和制度,就可在全球和区域性的碳市场体系中,不仅代表自身,甚至还可以代表发展中国家,拥有相应的“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