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区域扩围
2012-07-26   作者:蒋娅娅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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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将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作为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营改增”上海试点7个月,试点区域就大幅扩围。改革推进的速度,超出市场预期。专家看来,“营改增”试点区域扩围背后,上海先试先行,结构性减税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改革打下扎实基础。

  上海试点成效明显

  自今年1月1日起,“营改增”率先在上海试点。短短半年多时间,已显现出积极的正面效果,试点企业整体税负下降明显。
  来自财税部门的统计显示,截至6月15日申报期结束,上海共有13.5万户企业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试点期间累计新增17147户。这13.5万户企业中,税负下降的企业约为12万户,占比近九成。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累计7.2亿元,与原先缴纳营业税相比,减少税收4.9亿元,降幅高达40%;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累计77.3亿元,也比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减少4.24亿元。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对试点效果的评价更强调产业链的减负。他指出,“营改增”后,不仅仅是试点企业税负减轻,产业链下游制造业也因获得增值税抵扣而降低税负。据他估算,今年前5个月,“营改增”带来整体税负下降超过80亿元。
  上海“营改增”试点带来结构性减税成效明显,数据为证。同时,“营改增”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也初显成效,不少企业用节约下来的税收收益,来增加新的应税服务项目投入,形成了良性发展循环。另外,业内专家也认为,“营改增”上海试点各个环节管理有序,推进平稳,也为“营改增”扩大试点区域范围,积累了经验。

  结构性减税加大力度

  一方面,上海试点积累了经验,另一方面,结构性减税加大力度也十分迫切。胡怡建认为,此次“营改增”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比市场预期的时间要早,范围也要大,背后更有“稳增长”的迫切需求。
  专家指出,在当前形势下,国家仍选择在财政收入可承受范围内,继续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是一种眼光更长远的“稳增长”。

  沪企更受益波及效应

  “营改增”试点区域范围扩大,对上海而言,改革试点带来的区域性政策“红利”,将逐渐消失。专家认为,这并非坏事,上海企业将更加受益于 “营改增”的波及效应。
  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周振华教授曾指出,“营改增”的意义不在于个别企业或个别行业税负的增加或减少,其重大意义在于它的波及效应。所谓波及效应,一方面在于企业自身的业务网络的链条越长,波及效应越大,企业越得益;另一方面,“营改增”试点范围越大,覆盖的行业越广,波及效应越大,企业也会从中得益。
  事实上,“营改增”上海试点过程中,一些企业之所以遇到抵扣难问题,局部试点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原因。由于试点和非试点地域、试点行业企业和非试点行业企业适用税制不同,客观上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断裂。因此,“营改增”扩大试点区域范围,有助于进一步打通和延伸增值税抵扣链条,实现充分抵扣。
  对上海企业来说,“营改增”带来的积极效应,将不再局限于当地业务。今后,与苏浙等周边省市以及更多其他省市之间的相关业务往来,也可进入抵扣链条,可抵扣项目越多,抵扣更加顺畅,减税效应也就会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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