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为何争抢营改增试点
2012-07-26   作者:周芳 林小昭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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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1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研究所研究员夏杰长便呼吁,要发展服务业,必须“重点清除限制服务业发展的各类政策障碍。应考虑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让全部服务企业享受进项抵扣,同时对小规模服务企业免征增值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叶青昨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营业税最大的问题是重复征收,“企业重复负担税负的问题严重,而改革大方向将是全部取消营业税改收增值税”。
  武汉大学财税系主任卢洪友教授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进一步表示,由于各行业的资本有机构成各异,征营业税的行业的增值税当量也各异。其中建筑业、住宿餐饮业的增值税当量明显高于征增值税行业的税负,大部分省份的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的增值税当量较低。
  事实上,营业税改增值税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分税制改革增加了中央财政收入,其中营业税归地方,增值税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成。
  “营改增”可能将导致地方税收减少,地方为何积极性很高?
  卢洪友认为,我国向来以梯度推进财税改革,先从个别试点地区开始,再进行一轮扩围,最后再向全国推进。这意味着“谁先获得试点资格,各优质要素就会向他那里倾斜”。
  而从试点税改行业来看,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于地方经济调结构亦有所帮助。卢洪友说,试点工作将使试点地区的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和第三产业的各类市场主体,摆脱现行营业税重复征税因素的羁绊,有力推进专业化细分与升级换代。
  “谁越早试点改革(营业税改增值税),谁越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以上海为例,今年以来,不少江浙地区乃至世界500强物流企业争相落户上海。”叶青说。
  与试点其他城市态度积极不同,广东对是否进行“营改增”试点一直很纠结。据《羊城晚报》报道,今年4月,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林京华表示,由于时间紧迫,广东今年年内暂不推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而传言中的广州与深圳也没有向中央申请。
  “因为这跟财政的收入分配有关。”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教授说,营业税是地税的主体税种,如果变成增值税,那税收就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近日广东财政厅公开的数据,上半年广东营业税共完成750.29亿元,是全省公共财政预算主要收入项目中最多的。
  其次,广东在考虑营改增对服务业的影响,“本来营改增之后,税负是下降的,但有一部分服务业不太容易算出增值部分,难以抵扣,这样可能造成税负不减反增。”林江说。
  这其中,广东与上海、北京存在的较大差异也是广东“纠结”的一大关键。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教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上海作为一个单一城市,管理相对简单,而广东整个省的面积较大,产业发展层次和就业人群也不太一样,短期内管理比难以到位。
  “这个东西各有各自的优点,如果它有抵税的那一块,那就没有什么影响,如果他没有抵税的那一块,就有很大影响。因为原来很多企业不要发票,就可以做生意,现在很多企业可以抵税就愿意开发票,但这其实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广州一家物流企业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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