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喜鸟公布的年报信息质量,或许远不似该公司业绩表现得那般靓丽,经本刊初步分析,至少涉及两个方面的财务信息存在疑点或前后矛盾,直指该公司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披露。
现金流量“糊涂账”
根据报喜鸟2011年报披露,当年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20.28亿元,则假定增值税为17%的话,对应含税收入金额不会超过23.73亿元。同时,影响到销售商品实现现金流入的因素还包括往来款,具体涉及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与客户方进行结算的会计科目。其中,报喜鸟2011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6246.45万元,同比上年末28240.72万元的科目余额增加了48005.73万元;同时预收账款2011年末余额为11058.69万元,同比上年末15595.15万元的科目余额减少了4536.46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而预收账款余额减少,都将导致销售商品实现现金流入金额小于含税收入,经过合理测算后,该公司2011年度应当实现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不会超过18.48亿元。
然而事实上,该公司现金流量表披露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2011年度发生金额却高达21.63亿元,显著高于前述理论测算出的该会计科目当年度发生金额上限18.48亿元,且高出3.15亿元之多。
这是非常令人费解的财务结果,如果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实际发生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经调整后理论测算数值的话,还可以用非现金销售、票据背书转让等特殊事项来解释,那么前者远高于后者的情形却是违背正常财务逻辑的。
对此本刊认为,报喜鸟很可能在其年报中未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合并口径下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进行全额抵消,也即报喜鸟合并口径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201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并没有财务报表中体现的那样高金额。
其他应收账款账龄“糊涂账”
报喜鸟年报中针对其他应收款账龄的披露也存在一笔“糊涂账”。首先是在财务报告附注-其他应收款部分披露了“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共涉及金额6089.79万元,合计占比37.49万元(见表1)。
就报喜鸟的经营结果来说,始终是以母公司作为销售主体,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母公司的往来款大客户即为合并口径下往来款大客户,即便在报喜鸟年报中并未详细披露往来款大客户名称,仅以“第*名”代替,但若在两个口径下对应往来款余额相同、且往来款性质内容均一致,我们便足以判断描述的却为同一客户。
经过与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大客户进行比较后我们却发现,针对同一客户的同一笔债权的账龄,却显然存在前后矛盾的现象(见表2)。其中母公司第二名、第四名和第五名其他应收款客户,金额及欠款性质与合并口径下第一名、第三名和第四名均一致,惟一的不同便是账龄,后者包含有大额1年期以上其他应收款,而前者则全部都是1年以内欠款。也就是说,如果合并口径下披露信息是正确的,则报喜鸟披露的母公司账龄信息便存在虚假披露。同时考虑到账龄法计提坏账的影响,此举也就必然对应着虚增母公司利润。
此外,报喜鸟2011年末应收账款以超乎营业收入增长率大幅飙升,背后透露出的信息本刊将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