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监会发布的《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4月1日前银行各项收费项目应公布收费价目名录和相关依据。虽然这一“明码标价”的要求已经启动十天有余,但各银行的执行情况却差强人意。不少消费者指出,仅要求银行公布其收费项目还远远不够,监管部门应坚决彻底地取消掉银行各项不合理收费。
银行标价很朦胧:字号小项目少网站查不到
据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要将现行服务收费项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分别梳理排序,逐项列示服务名称、项目功能、适用客户、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并于3月底前在总部网站上统一公布或印制手册发布。媒体记者日前走访包括国有五大行在内的11家上市银行营业网点发现,虽然各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均有价目表供消费者查阅,但有些银行公示价目过于简略,且不方便消费者查询。
北京:建行新旧版本并存
浦发仅有基本收费项目 《证券日报》记者在浦发银行安华桥支行营业厅并未看到关于服务收费的价目表,在大堂经理的指引下,记者才在公告板的角落看到三张A5大小的卡片,上面仅有几十种基本的服务收费项目,并且字体极小,很难看清。记者进一步询问有没有详尽的收费价目表,大堂经理称这上面已经包含了常用服务价格了,对于涉及到办理的具体业务可以咨询客户经理,并且表示别的银行也不可能把所有收费项目都列出来。但记者在其他10家银行营业网点的调查中,却看到了不一样的情况:公示的价目表中均按照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分类包含数百种收费项目。 除此之外,记者在建设银行环贸支行营业厅也四处找寻不见价目表,保安也不知道表格藏在何处,找到一名客户经理被告之挂在桌子隔板上的小本子就是。可是记者翻看后发现这本价格表是去年印制的,遂找到另一名客户经理提出质疑,对方想了片刻称,“哦!这本是旧的,还没来得及换下,新的价格表在柜台窗口。”记者来到一个闲置的窗口,发现一本价格目录书就躲在玻璃窗后边,需要喊里面的工作人员从玻璃窗下面的豁口递出来,而且价目表一端还拴着绳子连在柜台里边,消费者若要查看只能趴在窗口处翻阅,不过这本价目表只是4月1日之后执行的个人业务收费项目,要想查看对公价目表还要到对公业务区的柜台,那里的玻璃窗后还躲着一本对公业务收费价目表。
广州:已被取消的收费摇身变成优惠项目
《新快报》记者近日走访天河区部分银行发现,多数银行公布了价格表,但多流于形式。某国有银行只公布了部分项目,所公布的项目也并未详细标明价格,如小额账户管理费栏写着“针对部分客户免费”,并无实际收取标准,一些消费者关注的收费,如年费更是根本就没提及。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也只公布了部分收费,同时把收费表挂在墙上两米多高的地方,收费表前更摆放着机器,消费者根本无法看清上面的内容。某家股份制银行更是敷衍,只公布了针对企业的银行业务收费情况,与市民息息相关的个人收费情况还需要消费者亲自咨询客户经理。
而且,一些银行网点只在大厅滚动屏上公布有少量服务收费项目,且与各种基金、理财产品信息在一起滚动,并不方便查看;还有一些银行网点则只在网点的墙上悬挂了少量常用项目的收费明细。 还有银行在营业厅的玻璃门上张贴“优惠”项目,如免收“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实际上这些项目的收费早在上一年的7月就被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收取。
网站:五大行首页无一完整公示收费项目
《经济参考报》记者登陆十几家银行官网发现,网站公示情况要比营业网点的公示差很多,多数银行“不约而同”都未在其网站上对其收费服务项目进行所谓“明码标价”。国有五大行只有工行在首页有收费明示,却只包含了网银业务收费。 《北京商报》记者8日登录建设银行官网发现,该行只在官网“最新公告”一栏发布了“价格公示致客户书”,但并无各项收费价格。建行对此的解释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域经济环境差异较大,各分行会根据当地市场及客户需求对部分服务价格进行调整。为避免网站和网点价格不一致导致误解,建行的《服务价目表》由各分行在营业网点公示,未在网站统一公示。随后,记者又进入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网页,也没有发现与服务收费相关的内容。 此外,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网站也未公布此次的服务价目表。中行网点的客户经理对记者表示,公司业务可以来柜台咨询,个人业务的收费项目登录网银都可以看到。
“明码标价”并不代表收费合理
尽管社会各界对银行“明码标价”的具体落实依然存微词,但不少消费者表示,虽然不甚方便,但多数银行至少还是为查询收费服务项目提供了渠道,值得肯定,不过,单单“明码标价”并不能解决一些服务项目收费的合理性问题。
“很多被忽视的项目原来也在收费”
长期以来,由于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和收费名目纷繁且透明度不高,消费者较难掌握银行收费的真实成本和合理价格区间,一不留意就被收了冤枉钱。
“如果不是看公布出来的收费明细,真不知道一些业务是要收费的。”在某银行办理业务的刘女士说,“以前来银行,你不问,他也不说。我以前来开卡,工作人员问我要不要顺便开通短信提示,我就开通了,现在才知道原来要收费的。以后办理业务可得多注意了。”
在建设银行等待办业务的宋女士也告诉记者,自己有张建行储蓄卡,还是上大学时学校收学费统一办理的。两年多没用了,里面还有20多元钱,正准备提出来。但是看了价目表以后决定放弃这些钱。“建行每季度都收取3元的小额账户管理费,两年多来已经被银行收取了近30元的管理费,如果取钱还得倒找银行钱,还不如等超过年限银行自动清户。”宋女士说。
自行定价占大头
各家银行公布的收费表显示,市场调节价在收费项目中占据绝大多数,而政府指导价则寥寥无几。工行的409项收费项目中,仅有16项为政府指导价,其他393项全部为市场调节价。民生银行公布的约50项收费中,市场调节价占了90%左右。 而所谓的市场调节价,基本上也是由各家银行自行规定。以民生银行为例,其网上银行数十项收费,均从2011年开始执行,其中少部分从今年开始收取,而收费依据均显示为“民银报”。其他实行市场指导价的收费,收费依据也均为“民银发”和“民银办发”。
“哪些需要收费,哪些需要由政府定价,光靠明码标价是不够的。”武汉大学教授孟勤国认为,要真正遏制银行乱收费,就不能给银行自己定价的权利。有些确实需要收费的,必须明确标准并确定由谁来决定银行收费,对于个人业务应全部由政府定价。
“明码标价”并不代表收费合理 “明码标价勉强做到了,可服务价格列出来,并不代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就一定合理。”北京市民老金的一番话颇具代表性。 老金引述他为女儿办理出国留学存款证明时的遭遇说,办理一张存款证明,有的银行收费20元,有的则高达50元,而且,“一次性办理20份,也要按同样的价格收20份的钱,这到底是如何定价的,银行到底付出多少成本?” 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商业银行是银行服务的提供者,金融消费者是银行服务的接受者,银行、消费者是契约双方,契约遵循公平、正义原则,相关事宜双方应当友好协商。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指出,部分银行在一些服务收费上存在的“漫天要价”和混乱现状,与一直以来消费者在银行服务价格制定上缺乏话语权不无关系。 “不管是政府定价、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都应征求消费者意见。”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说,即便是受实际情况所限,银行无法做到与每个消费者单独协商,也应该召开听证会征求消费者或者消费者组织意见。
市民期盼“明明白白消费”
针对银行明码标价收费业务,新浪微博不少网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杨宁家园”发表微博说,银行收费明码标价终于开始实施,但个别银行网站无法查、明细本字号小、收费项目列不全等“留一手”的做法,显然仍与消费者的期望相差甚远。在银行业垄断的背景下,真正实现银行收费“透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黑暗中的舞者317”在微博中写道:银行收费从暗箱操作到明码标价,带给老百姓的好处就是:原来是被蒙上眼睛麻醉后割肉,现在不打麻醉直接割,还让你清清楚楚看着自己的肉是怎么割的。
“希望新办法能更多保护消费者在银行服务收费上的知情权和话语权,能改变目前银行收费‘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想怎么收就怎么收’的现状。”不少市民坦言,老百姓要的只不过是“明明白白消费”。
花样收费竟成银行暴利重要来源
2011年年底,民生银行行长洪崎的一番“我们有时候利润太高了,自己都不好意思公布”的言论,令银行高利润成为众矢之的。截至4月11日,2011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大半,从已公布的2011年业绩来看,上市银行盈利突出,已公布业绩的12家银行净利润达到了惊人的8415亿元。
息差占到总收入八成
据银监会的最新数据,2011年我国商业银行净利润共计达到10412亿元。
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银行的利润大幅增长的秘诀是什么呢?东方证券银行业资深分析师金麟指出:“存贷款利差收入是银行高额利润的主要来源。一般来说,息差收入占到银行总营入的80%。”去年,国家实行信贷紧缩政策,社会资金极其紧张,银行却借调控名义,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放贷和议价能力。由于银行信托和理财产品不受货币紧缩政策制约,同时其收益也要远高于银行法定存贷款利差,这种非贷款业务快速增长,也促使银行利润快速增长。
千项服务仅两成免费
除了“息差”之外,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和佣金收入也是银行业相当可观的“生财之道”。
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对各家银行称谓不同而内容实质一样的产品和项目进行合并同类项后,银行服务产品和项目总计1076项,其中免费项目仅占21%;其中个人业务服务项目共276项,其中个人有偿服务项目196项。
Wind统计数据显示,12家银行2011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高达4048.64亿元,同比增长1097.5亿元,增速达37.19%。其中工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最多,达1015.5亿元,增长287.1亿元,增速为39.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速最高的银行是深发展银行,据深发展年报数据,该行2011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36.63亿元,同比增速高达131.23%。
银监会将对银行进行现场访查 重点打击乱收费
4月1日银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大限过后,银监会正式启动第二阶段实地检查。从9日起,银监会对银行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等问题表达了强硬态度,并首次对外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010-66278617(工作时间)。银监会还要求各家银行和各地银监局都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建立相应的投诉举报回应机制,对广大消费者的诉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全员出动全国查访
4月6日下午,银监会举行了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通气会。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通报指出,对于一些银行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问题,银监会部署了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此次通气会上,杨家才表示,总体来看,各家银行梳理规范了服务价目,自主停止了一批收费项目。“但我们也发现,部分银行在执行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规范。”
鉴于此,杨家才透露,从本月开始,银监会将组织各级监管机构全面开展现场查访,拟动员各部门全部参加,组成12个督察组,分赴全国36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深入各级银行网点查找问题,促进整改,同时检查各级监管派出机构的工作。 杨家才指出,下一步银监会将督促各家银行进一步完善收费公开方式,遵循官方网站公示和网点现场公示相结合的原则,对收费项目分类排序、逐项编号,充分披露各项服务的业务功能、收费依据和优惠政策,便于消费者理解和选择;同时明确对于浮动收费项目,由法人总部明确价格浮动范围,分支机构只能在浮动区间内合理收费。
本月起严禁乱收费
对于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银监会将重点查处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没有公示而收费的;二是超出公示范围,实际收费与名录不相符的;三是实际收费与公示价格不一致的;四是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的;五是分支机构自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六是收费项目、价格标准不符合规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已明令取消的项目仍在收费的。
银监会明确提出,对于3月1日以后出现的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问题,以及4月1日以后出现的收取不合理费用问题,各级监管派出机构要按照属地执法原则,“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可下不为例、绝不可从轻处罚、绝不可宽容迁就”。 银监会有关人士指出:“银行收费以前就是个‘黑匣子’,不透明,缺乏规则;在进行规范和公示之后,如果再出现乱收费情况,问题就在银行身上,那就‘罚他没商量’。”
同时,针对社会广泛关心的银行收费立法问题,银监会表示,将积极配合发改委和央行,尽快制定出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全面规范和约束银行的服务收费行为,建立完善规范银行服务收费的长效机制。
遭遇不明收费事宜可举报
除对收费公布事宜有明确要求外,银监会网站最新的文件中还指出,要纠正银行业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规行为。各家银行和各地银监局都被要求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建立相应的投诉举报回应机制,对广大消费者的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而银监会已确定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10-66278617(工作时间)。按照要求,4月1日起所有银行必须严格按已公布的名录收费,凡未纳入名录的一律不得擅自收费。如果市民遭遇收费的不明事宜,可举报反映。
盘点那些“坑你没商量”的银行收费
陈先生拥有一家公司,平时经常奔波于银行之间。在跨行业务收费方面,陈伟怨气颇多,“现在跨行取款的手续费,都是银行自己规定的,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实际上,类似的投诉不胜枚举。
信用卡:逾期还款全额计息
近日,一名信用卡持卡人“少还45元利息过千”的消息在微博上被频繁转发。据报道,广州市民袁小姐因为今年1月用某银行信用卡透支消费了41994.6元,还款时一时粗心只还了41950元,谁知收到对账单让才发现,虽然只少还44.6元,却被收了1070.57元的循环利息,在与发卡行联系后对方答复称,只要账单未还清,那怕是差1分钱,按照信用卡章程,都要按全额计息。
记者从多家银行了解到,全额罚息可以算是行业“惯例”。目前,大多银行都在执行此项条款,对于全额计息来说,消费额度越大,因为几元零头而被计收大额利息就显得越亏。
只有少数银行取消了全额罚息制度。从2009年2月开始,工行率先取消信用卡全额罚息,改为“部分还款,部分计息”。随后几年,仅有农行、浦发两家跟进。
此外,还有建行、招行、民生、华夏4家银行采取“容差还款”方式,对10元以下的未还账单视作全部还清,不再全部罚息,只需在下期账单还清即可,这一方式主要为了避免持卡人因部分零头没还清就被全额罚息、收取滞纳金而影响征信。 除了上述银行,其他银行的信用卡基本都会出现“少还一分钱,全额算罚息”的情况。
ATM机:跨行取款重复收费
持银行卡在ATM机上跨行取款,因银行设置取款上限不得不两次取钱,结果每次被扣除2元钱。此前曾有消费者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告上法庭,诉求判令两家银行共同归还原告人民币2元整。
去年有媒体披露,多家银行调高跨行取款费,由原来的2元调整为4元。随即有媒体曝出,浙江台州、广东深圳等地的国有四大银行早已低调地调整跨行取款费为4元。
相比同城跨行,异地跨行的取款手续费差异更加明显。
中国银行规定每笔手续费为12元,是前者的6倍,不过,这还不是最高的。
建设银行规定,异地跨行取款按照取款金额的1%+2元收取手续费,同时规定了底限最低每笔4元,且上不封顶。按此计算,取款1万元,理论上最少要支付给建行102元手续费。
对异地跨行手续费不封顶的还有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两银行都按照取款金额的0.5%+2元收取,则取款1万元理论上需要支付手续费52元。
为什么说理论上,是因为通过ATM取款有每笔取款额度限制,市面常见的取款机中一般分为2000元、3000元和5000元几档。由于银行的取款手续费为每笔定价,因此最终需要支付多少取款手续费,与需要分多少笔完成取款相关。这也意味着,取款金额越高,最终支付的手续费差价也就越大。
贷款利息:1年多收5天进账500亿
人人都知道,一年有365天。但按部分银行及金融机构的算法,一年则成了360天。
为什么会多收了五天?谜底在于银行“计息基数”与“计息天数”并不一致。
据介绍,“计息基数”是指银行计算利息时确定年利率所采用的基础天数。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出台的《关于储蓄存款利息计算若干问题的解答》进行业务解释称,年利率除以360换算成日利率,而不是除以实际天数365或366。即银行的“计息基数”是360天。 而“计息天数”是指银行计算利息时所算的实际天数,一年按365天算,闰年是366天。这意味着,在本金、天数和年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区别“计息基数”与“计息天数”将导致利息差额。具体差额可由以下公式计算得出:本金×天数×利率×(1/360-1/365)。
那么对于整个银行业来说,多收了五六天意味着什么?据公开数据统计,银行业2011年的日均人民币贷款余额为52.255万亿,若都按照上述公式,以6.56%一年期基准利率粗略估算,银行业去年一年,因为这多出的5天,多收了近500亿元。
转账失败手续费照样收 银行间跨行转账收取手续费,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转账不成功手续费不退,许多用户对此提出质疑。 市民林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我用网上银行向自己另一银行名下的账户转账,转账金额共3万元。在所需填写的信息中,网银转账系统中的‘收款网点机构名’里并没有我的开户银行,也无法另外手动输入。所以我就选择了跟开户行距离最近的分行营业部,结果导致转账失败。3万元已返回我账户,但45元手续费却没有如数返回”。他表示,“这是系统自身原因造成的,并非我自己输入失败。因为如果再操作也肯定是同样的结果。对于银行的这种扣费我不能接受,这是典型霸王条款”。 记者走访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跨行转账失败,手续费不退已成行规。某大型国有银行人员对记者表示,银行在受理跨行转账业务时,无法核实到收款行的准确信息,而手续费是针对客户操作跨行转账这笔交易而产生的费用,即便最终转账没有成功,但只要银行完成了这笔转账手续,就要收取手续费。
另一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银行为客户提供转账服务,自身付出了成本和费用,向客户收取费用应该说是有道理的,就像律师为当事人打官司,律师即使打输了也是应当收取律师费的,实际上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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