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示范区龙头城市之一的安徽芜湖在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的进程中,先行先试,大胆进行金融创新和制度突破,采取一系列专项政策,加大对当地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完善金融生态,助力地方经济再创新高。
芜湖作为历史悠久的商业城市,民营经济一直较为发达。今年以来,受宏观紧缩政策的影响,一些民营中小企业钱荒加剧,“我们的金融创新正是要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突破来鼓励金融行业,扶持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给他们以金融信贷支持。”芜湖市金融办有关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
几年来,芜湖市先后创造性地出台了《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银行业机构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实施意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大力推进创业富民的实施意见》、《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实施细则》等政策,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的金融环境。
在创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芜湖市立足于激励推进,在机制探索上下足了功夫。专项奖励、专项拨备、专项补偿、专项扶持……一系列赋有“专项”意义的倾斜扶持政策,助力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为当地中小企业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生态。
在专项奖励上,芜湖市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对开展金融创新产品业务的银行、担保机构金融新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的中小企业贷款,由市财政按其当年季末平均增加额的2‰给予奖励;对于依法合规经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季末在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加且担保放大倍5倍以上的,市财政对其季末在保贷款平均余额放大5至10倍的部分,按1.5‰的比例(单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给予奖励。
在专项拨备上,经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对三农、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产生税收给予奖励,专项用于风险拨备。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小额贷款公司,根据税收级次,由同级财政按其实际缴库营业税的40%给予补助。
在专项补偿上,芜湖市制定了中小工业企业担保保费补贴和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补偿机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和担保代偿损失,由市财政按年度给予10%补偿。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实行保费补贴,对担保机构实行风险补偿、新产品创新奖励。
在专项扶持上,芜湖市委、市政府实施100户“小巨人”企业五年培育计划,对工业“小巨人”培育企业,连续两年完成培育考核目标、符合现行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含)以下,且已与市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上市改制协议的培育企业,由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按1:1给予资本金投入支持(每户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和激发企业开拓市场、加大投资。对成功发行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和集合票据的中小企业,市财政给予筹集资金的1%(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如今,在创新发展新型融资平台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不断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功能不断提升。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达59家,注册资本70亿元,其中政策性担保公司民强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达到5亿元。业已形成了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融资担保体系。上报省金融办申请筹建小额贷款公司71家,52家目前已正式开业。今年1至8月累计发放贷款4860笔共90.38亿元,对缓解小企业融资瓶颈,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统计显示,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助推下,今年上半年,芜湖市信贷总量高位增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达1183.05亿元,同比增长25.21%;存贷比达80.33%,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