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传说”中的环境违法而被迫停产,以及隐而不报消息,将骆驼股份置于舆论的漩涡中。
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13日IPO过会的骆驼股份,5月12日因环保问题已被湖北省环保厅勒令停产整治,但公司直至6月17日才将其因环保方面问题被要求搬迁的消息对外披露。而由于骆驼股份于6月2日才刚刚上市,有关骆驼股份隐瞒停产消息以欺诈上市的猜想一时间风起云涌。 面对外界的种种猜疑,《证券日报》记者专访了公司董秘王从强。
环境污染规划部门应负责?
根据公开资料,被反复拷问的骆驼股份环保痼疾,主要是指向骆驼石花生产工厂(骆驼股份总厂)。由于公司的主业系铅酸蓄电池,而按照《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规定,铅蓄电池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最低不得低于300米。但据知情人士介绍,,骆驼石花生产工厂位于石花镇繁华地带,三面均为居民区,厂区距离最近的居民楼不足20米,平均距离不足百米。此外,骆驼股份的另一子公司骆驼海峡新型蓄电池有限公司(下称骆驼海峡)也被认定未达到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面对这家两被指出触碰到环保红线的生产厂,王从强表示,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石花工厂的环保问题,系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建厂之初尚没有卫生部关于防护距离的标准。且在石花工厂建厂时,厂址所处之处是一片郊区,也没有现在的居民区。而骆驼海峡建于规划中的工业园区内,其周边的居民被迁移到卫生防护距离外是工业园区的规划本意,骆驼海峡建厂并不存在着违规行为。 而对于骆驼股份近日陷入的这一环保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骆驼股份石花工厂建厂之初在郊区,其周边慢慢发展出居民区,那么负责城市规划的部门对这一环保事件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谁的责任就应该由谁来负责。
搬迁已在路上
至于骆驼股份,虽然石花工厂的环保问题系无心之失,但在环保问题日益敏感的背景下,公司是如何通过了严谨的IPO审核? 王从强告诉记者,2010年7月骆驼股份向湖北省环保厅提出了申请上市的环保核查。随后,襄阳市、谷城县和石花镇三级人民政府向湖北省环保厅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将于2012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骆驼股份石花生产厂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 王从强进一步表示,石花工厂自6月21日实施停产搬迁,6月22日,公司已成功将第一条生产线的主要设备搬迁至新址,襄阳市经济开发区骆驼工业园,现正进行安装调试,剩余的生产线也将在7月30日前全部搬迁,投入生产。另外,骆驼海峡也于6月20日停产,以协助谷城县政府进行的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工作,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低,本次停产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
公司从未被勒令停产
由于自4月13日IPO过会至6月2日上市交易,不足50个交易日的时间段却是骆驼股份分外敏感的发行期。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坊间猜想,如果骆驼股份在此期间收到了过湖北省环保厅勒令其停产整治的函件,其上市的步伐恐怕会有另外一番光景。 对此,王从强表示,无论是在发行期间还是时至上市之日,公司都从未收到任何环保部门关于要求其停产的通知。上市后至今,公司业都按照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的披露了相关信息。 王传强进一步解释称,公司是在
2011 年 6 月 16
日收到谷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县政府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的督办通知》,从这份通知可以看到,行政公文送达流程是有一个过程的。一般情况下,要自省环保厅下发至市环保局、再到县环保局,最后由县环保局依据属地管理原则下通知至公司,不存公司隐瞒的情况。
入账时间存差异
除却被反复翻炒的环保门,近日来另一让骆驼股份烦恼的消息是,公司2010
年度披露的采购数据与其交易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豫光金铅)年报中披露的销售数据不符,有消息人士质疑公司夸大了对金属铅的采购金额。由于公司披露的数据为
7.88 亿元,而豫光金铅 2010 年度经审计的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交易数据为7.83 亿元,差异 0.05
亿元。此外,虽然骆驼股份招股说明书中称其位列公司采购前五名,但豫光金铅2010年年报披露的“销售前五名”中没有骆驼股份。 对此,骆驼股份于今日发布澄清公告称,造成采购额差异的主要原系在途物资入账时间差造成。而豫光金铅年报中“销售前五名”的统计口径与骆驼股份采用的不同,才造成了不同的两种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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