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PE规模五年内将升至万亿
国内外股权投资基金加速布局中国
2011-06-13   作者:实习记者 李唐宁 记者 方家喜/天津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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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草案已完成,正等待国务院审批

  日前,在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年会上,来自全国900多家融资企业与近百家股权投资基金(PE)对接洽谈。在年会上,一个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目前股权投资基金正面临一个非常好的机遇。未来五年,除了银行信贷和IPO以外,股权投资基金将成为中国第三大融资方式。预期未来五年中国PE规模将上升至万亿。
  另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多次易稿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草案目前已经完成,正在等待国务院审批。

  环境 进入发展黄金阶段

  “我觉得特别是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的股权投资基金进入了一个黄金阶段。”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表示,如果说PE从1999年到2009年10年发展很快,但也只是12%,但去年一年新募集的基金的数量和金额都创历史最高,数量增长了170%,金额增长了113%。
  接受采访的专家和学者表示,目前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处于一个极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经济参考报》从权威人士了解到,酝酿已久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现在已经完成了草案正在等待国务院的审批。另外,经过修订的《证券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为公司的PE和有限合伙制的PE也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
  博鳌亚洲论坛原秘书长龙永图表示,当前,中央政府提出经济转型。转型就是逐渐从传统的经济模式中走出来,而各类股权基金应该是和新兴产业连在一起的。中央政府提出七大新兴产业,这必然给股权投资基金带来机遇。
  另外,如果我们不大力发展中国的金融产业,我们的中小企业以及制造业,就不可能得到快速的发展。同时发展现代服务业,金融业也承担着极大的任务,比如说医疗,卫生、体育产业,金融创新都显得必要。
  国家发改委财经司陈宗胜也表示,几乎所有的科技创新都是从中小企业开始,大企业在创新方面绝对没有中小企业主动性强,这是一个规律。所以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十分旺盛。中小企业对各种各样股权投资基金有很大的需求,尤其是高科技的成长性中小企业。
  专家表示,总体而言,目前的投资环境越来越完善。去年国务院颁布的“新36条”,实际上是对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的扩大。去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明确鼓励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参与企业的兼并重组。并且号召银行向企业提供委托贷款、过桥贷款,这是一个历史的突破。
  专家们同时谈到,目前国内外企业兼并和重组的浪潮是越来越高,这也为PE发展提供了市场机会。据全国兼并重组协会的数据,去年我国并购交易的数量创下纪录,达到4300多起,交易金额超过2000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了16%,交易金额增长了27%,PE在并购交易过程中非常活跃。
  PE的另一个有利外围环境是,资金来源越来越宽泛,这将使私募股权基金实力持续增强。业内人士表示,第一是个人投资者不断增加,特别是在CPI大于一年期存款的时候,很多人不愿存款,所以今年银行的存款增长很艰难,这为PE的增长提供了潜力。另外,保险、银行等机构的进入为未来PE的发展提供无限的动力和发展空间。

  动力 赶上了投资的黄金季节

  中国人保集团周立群副总裁说:“保险资金从事主权投资的限制进一步放开,预计我们国家可用于股权投资的保险资金是2400亿左右,将来还会继续增加。”
  据了解,社保资金股权投资的步伐也在加大,去年已经对中信产业资金、联想投资等投资60多亿。从2007年起,证监会对券商直接试点募集基金开发以后,这个联动规模从2007年1.5亿发展到去年的65亿。目前国内有31家券商直投公司,注册资本总量是225亿,这也会加大各种股权投资基金的投入。还有信投公司、民营企业正在加入股权投资基金,实际上银行过去的相当一部分存款信贷资金正在分流到PE。
  另外,国际资本业正在加速布局中国PE。“我觉得,现在正是中国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黄金季节。”德意志银行分析师高登表示,尤其是今年的宏观调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约束越来越加大,巴塞尔Ⅲ实际上是对所有银行扩张能力的一种限制,加上今年要控制CPI,所以银行信贷减少。但社会融资的需求是非常旺盛,尤其是中小企业。所以,现在是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好时机。
  业内专家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长远看,商业银行和私募股权之间存在着越来越广阔的合作空间,因为在中国不允许直接投资,商业银行和股权投资之间的互补性非常明显,这一方面对PE和各种各样的股权投资而言,商业银行不仅具有资金的优势而且其可以提供先进的管理资源,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广泛的业务网络。这主要因为,银行拥有非常多的客户,而这些客户里面相当多是股权投资想要投资的对象。
  从PE的设立、募集、托管到投资项目的推荐、结算、融资、退出,包括退出以后IPO,这些都是商业银行可以做的,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和PE之间有很多新的机会,这也是商业银行的机会。而银行新的领域必须和社会上的股权投资基金结合在一起,就银行自身难以单独完成。具体来说,银行和PE的合作可以有几方面:一是财务顾问和融资顾问,二是资金的募集。商业银行搭建一个私人银行募集资金的平台,间接给投资者提供各种各样的投资产品,他们可以承受一定风险,但是回报会很高。第三是PE基金的托管,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担任PE基金的托管人,主要是承担资产保管,会计核算与投资监管的职能,银行独立托管的过程中也为PE投资人,这其中也设置了一套严格的防火墙。第四是建立投贷联盟,即银行和私募基金签订投贷联盟协议,也就是一条龙服务。

  未来 或将成为第三大融资方式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全球包括中国在内已存在三大融资手段,一是银行贷款,这是社会融资的主体,在中国占融资总额的90%以上,二是资本市场的IPO。除了银行信贷和IPO以外,在“十二五”时期,随着股权投资基金整体规模的增大,其将成为第三大常规融资方式。
  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轮值主席刘乐飞表示,从国际市场来看,海外的这些机构投资者也更看好中国市场。新兴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在股权投资配置上的预期方面,未来两年全球的机构投资者,对中国的预期最高,大概有50%的投资者都希望能够在中国适度参与一些股权投资。据业内预期,从国内自身资本的角度来看,预计未来五年将会有超过1万亿的资本进入PE这个行业,“无论是商业银行、社保、保险资金,还是券商,这个数额应该说都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比例。”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李祥生表示,“为了提升股权基金投资的规模,我们还应该共同努力,向政府和监管部门提出一些政策建议。”业内人士表示,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双方的法律法规,这是保证PE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尽管《证券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修订为私募基金的发展扫清了一些法律障碍,但是这些法律对私募基金的涉及面还比较狭窄,有许多法律条文只是框架性、原则性的,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所以行业内部遇到具体问题的时候,就无法可依。
  有关人士建议,应该尽快的制定股权投资基金的主体法,把这个《公司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税法》、《合同法》、《证券投资法》等有关私募基金的整合起来,这样可能更有针对性,另外,加快制定商业银行参与股权基金的办法。
  春华资本集团创始人胡祖六表示,要进一步扩大机构投资者的范围。虽然现在各个方面投资基金的政策逐渐放开,但需要加快。2000年到2007年PE募集的资金中,银行、保险资金的占比分别超过2.3%、12.7%。要继续鼓励特别是进一步鼓励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为代表的长期投资机构和券商、信托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情况下,能够进一步加大投资PE的运作。
  滨海基金副总裁杨广军表示,退出机制是股权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直接决定PE投资积极性和活跃程度,要进一步完善PE的退出机制。目前国内的退出方式仍然是IPO占绝对主导地位,场外交易市场还不够完善,但是光靠IPO不能满足现在大部分投资退出的要求,所以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还应该继续发挥各地股权产权交易所的作用,要发展场外的交易市场,要探索、筹建专门的PE交易市场,也应该重视借助兼并重组的方式,以实现PE的有效退出。
  业内专家表示,要进一步扩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要强化基金的管理团队的培养和从业人员的管理。“现在我们的PE风起云涌,但真正有管理经验有管理水平的并不是很多,所以这种形势的发展也呼吁加强这种管理,这是保障PE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弘毅投资董事总经理王顺龙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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