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指出,近日监管层要求各家保荐机构将2004年实行保荐制以来所承销项目的申报时点、受理时点、被否原因、获批时间等项目信息,以及在职和离职保荐代表人的详细资料上报,用以筹建保荐信用体系。
严查不良披露、保荐代表持股
4月11日,在重庆召开的深交所保荐工作联席会议上,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庆应作了题为“当前发行保荐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的重要讲话,获悉证监会今年接下来将加大保荐业务现场检查力度。与此同时,证监会将与IPO被否公司的全部签字保荐代表见面谈话,询问他们对于否决原因的认识。
据了解,证监会对券商IPO保荐责任落实“防患于未然”,李庆应讲话涉及此点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证监会将启动券商IPO项目保荐“尽职调查问核程序”。在见面会后,证监会将安排分管投行业务的副总、两名签字保荐代表,参加37个问题的询问,并要求他们出书具承诺书以落实尽职调查责任; 二、证监会还加大保荐业务现场检查力度,现场检查工作将采取临时抽查、不提前通知,对存在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问题严重的采取监管措施并公开通报; 三、证监会将加强日常审核中对保荐机构的监管,除见面会问核程序外,初审会要求保荐代表必须参加。发审会重点询问保荐代表的核查工作。IPO被否公司的签字保荐代表,全部被要求见面谈话,接受其对否决原因认识的询问; 四、证监会将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严查招股说明书“不良披露”以及保荐代表在企业中的“股份代持”。
构建保荐信用体系
令保荐机构彻底放弃侥幸心理的一个很好的办法是,构建一个日常的且有据可依的持续监管体系。 据称,监管层早就想建立一个保荐信用体系,但因数据不完整,启动缓慢。本次要求保荐机构上报数据,一方面是对整个投行情况进行摸底,另一方面是采集保荐信用体系的基础数据库。 另据北京某业内人士透露,本次上报数据的截止日期为4月20日,上报的数据分为项目和人员两种,甚至包括离职人员的照片,以及2004年以来行业人员的流失率、流失原因,并需要说明2004以来项目被否的原因是因为项目本身的问题抑或是保荐代表的问题。 据上述高管透露,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2004年以来的不良记录都会记录在信用体系当中,但他们不会因为有不良记录被记录在册而受到处罚;但如果未来这些不良记录者再行违规,将有可能面临加倍处罚。
“好坏”分明
随着未来保荐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保荐机构中的“好人”与“坏人”或能一目了然。 “那些不良记录少的券商,可以理解为"好人";而那些不良记录多的券商,可以理解为"坏人"。对于"坏人",发审部门或会对其项目实行冷淡对待或实施更加审慎的审核,比如在反馈意见函中可要求其对于更多的事项进行核查和说明;对于"好人",发审部门或会在项目排队、审核周期等方面予以优先对待。”上述高管认为。
事实上,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券商良好的信用和声誉对其业务的发展往往有很大支持。深圳某投行人士指出,比如同样的一个项目,高盛和大摩担任主承销商,将对项目的定价及融资规模提升作用很大,但对于那些信用和声誉较差的券商,投资者就很可能用脚投票。(综合《理财周报》、《第一财经日报》、《华夏时报》、《证券时报》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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