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贵州将以重点中小河流和重点山洪沟治理为重点,全面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初步建立起防洪减灾体系。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贵州省水利厅了解到,目前贵州城镇防洪工程建设滞后,全省大部分城镇虽修建了防洪堤,但大都只完成主体工程,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城镇防洪体系。尤其是一些新兴的经济开发区或城镇新区防洪工程建设跟不上,区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随着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排水系统建设滞后、标准偏低,一些老城区排水系统老化失修、淤积严重,排水能力明显下降,一遇降雨就发生内涝。 同时,城镇违章建筑占用河道现象时有发生。因贵州山区地形,平地很少,城镇大多建在河流两岸,个别单位和人员侵占河道建房,导致河道行洪能力下降,一遇暴雨河道排洪不畅,易发生洪涝灾害。1991年至2009年,贵州累计洪涝灾害灾损失约412亿元,年均洪涝灾害损失率1.6% “十二五”期间,贵州将积极开展大江大河支流、重点重点中小河流和重点山洪沟治理及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建设,使有防洪任务的城镇中心城区基本达到相应的设防标准,提高人口集中的乡村与集中连片的农田防洪标准,计划治理项目840余个。进一步完善防洪抗旱非工程措施,开展88个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非工程措施建设。通过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初步建立起全省防洪减灾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