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 切断洗钱销赃途径
应加强购物卡的监督管理,对购物卡所属权益实行全过程动态登记备案监管,保证购物卡所属权益和使用明细的透明化,做到有据可查,从源头上防止购物卡异化、演变为腐败的工具。
业内人士表示,要规范购物卡管理秩序,首先应建立购物卡办理使用身份制,多措并举是预防与打击涉购物卡贿赂犯罪的有效途径。
将购物卡的管理纳入金融管理系统,制定购物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购物卡的管理。建立购物卡办理与使用的身份制,谁办理谁使用,若转让,需进行登记备案,购物卡与身份证一起使用,才能有效刷卡。
同时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购物卡的监督管理,对购物卡所属权益实行全过程动态登记备案监管,保证购物卡所属权益和使用明细的透明化,做到有据可查,从源头上防止购物卡异化、演变为腐败的工具,从而切断购物卡背后的三层“灰色利益链”,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另外,明确对违反购物卡管理企业的惩处办法,对于违规办理购物卡的企业商家严肃查处。同时也要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发放购物卡的形式分配福利的行为。
其次,铲除“黄牛党”灰色利益群体,切断洗钱销赃途径。购物卡办理使用身份制的建立,能极大地缩小购物卡“黄牛党”的生存空间,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各大商场超市周边的监控力度,有效监控通过网络实施倒卖购物卡行为的各类信息,对于查证属实的“黄牛党”,登记造册,建立“黄牛党”黑名单,对于协助受贿犯罪洗钱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加大“黄牛党”违法犯罪的成本,使其无利可图,从而切断购物卡涉贿犯罪的销赃洗钱途径。
同时,畅通举报途径,加大购物卡涉贿犯罪打击力度。开通举报热线,畅通公共举报信箱,完善网络电子邮箱、发帖举报等网络途径,增加现场举报地点,加强对于举报人的安全保护力度,做到举报途径畅通。对于查获的倒卡“黄牛党”,要深挖扩大战果,并发展“黄牛党”特情,通过“黄牛党”获取购物卡涉贿犯罪线索,及时发现涉购物卡贿赂犯罪行为,对于查证属实的行贿受贿者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购物卡的含义及性质
购物卡在一定的时间空间范围,局限性地充当一般等价物,代行的是货币的购买、支付职能,它是用货币购买的,也是新型的电子支付手段和信用方式,可以说购物卡是附时间空间条件的、功能不全的电子“货币”。[详细]
购物卡涉贿犯罪呈现“三易”特征
据相关法院调研发现,从利用购物卡实施贿赂犯罪的过程来看,购物卡涉贿犯罪呈现出“三易”流水性特征:办卡易、"交易"易、洗脏易。[详细]
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购物卡
购物卡一直为我国相关部门严厉禁止,从立法上看最早可追溯到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