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7-14 作者:张楠 来源:中国环境报
|
|
|
7月12日下午,福建省环保厅发布消息称,紫金矿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旗下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渗漏,污染了汀江,部分江段出现死鱼。而实际上,发生污染的时间是7月3日。为何渗漏事件发生9天后才正式对外公布? 对于紫金矿业这家上市企业而言,出现环境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今年5月,环境保护部通报批评了11家因存在严重环境问题未按期整改的上市公司,紫金矿业因旗下有7家公司存在环境问题而名列其中。环境保护部责成紫金矿业等企业立即拿出整改方案,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严加督察,并于6月25日前上报相关情况。但是在高考前不久,福建省上杭县20多所中学收到了当地教育局发出的一则临时紧急通知:“参加高考的学生不要随意吃鱼。”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是因为紫金矿业位于福建省武平县的一个尾矿库,受汛期影响,大量含有重金属物质的渗漏液流入汀江,造成大量鱼类死亡。由此可见,尽管有环保部门督促,紫金矿业的环境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发生严重污染事故却不及时向社会公开,性质十分恶劣。之所以如此,在于紫金矿业只追逐经济利益,而罔顾群众的环境权益。有关人员介绍,紫金山矿区的产能涵盖了公司1/6以上铜矿及55%~60%矿产金的生产。如果通报污染信息,会对企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影响企业收入。 环境保护部的整改要求未得到落实、环境污染事故通报滞后不仅企业负有责任,上杭县政府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企业所在地政府,有着监管企业、发布企业污染信息的责任,但是上杭县政府却未及时向社会通报紫金矿业污水渗漏一事。这是为什么?不过是为了维护地方政府的利益。据了解,在紫金矿业总部所在地福建省上杭县,紫金矿业对其财政收入贡献近70%。近几年,当地还有多位政府官员前往紫金矿业挂职或任职。地方政府可以说是紫金矿业的最大受益者,一旦紫金矿业因环境问题被查处,地方政府的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在发生污染事故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就选择瞒报信息,以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做虽然暂时保住了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却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紫金矿业渗漏事件通报滞后,也暴露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整体较低,而且不规范。虽然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和环境信息披露已经有一些规定,但在我国目前较为完善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框架中,环境信息并不是强制披露的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上市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无视环境因素,募集的资金甚至流向污染严重的领域,忽视环保投入和环境管理,加剧了环境恶化。紫金矿业年报显示,2009年利润达50亿元,这其中有多少利润是通过牺牲环境得来的?我们不得而知。 有关调查显示,在我国,企业绩效水平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负相关,大部分企业对环境问题敏感,很少有企业主动积极披露环境信息。因此,政府部门要健全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体系,尽快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增强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性,尤其要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环境信息。同时,对不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要进行严厉处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