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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4 作者:蔡方华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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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下午,福建省环保厅通报称,紫金矿业集团旗下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渗漏,污染了汀江,部分江段出现死鱼。媒体报道,据初步统计,汀江流域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约达378万斤。而这起污染事件实际发生在7月3日。 初看上去,这则新闻有点平淡无奇。但如果注意到几个微妙的细节,就会发现颇有深究的必要。第一个细节是,污染事件的发生和环保部门的通报,中间隔了9天时间。从事发地上杭县的通报看,污染事故发生之后,当地政府很快就了解到,污染的源头在紫金山铜矿。这说明地方政府很早就掌握了污染的基本情况,但他们究竟为什么在长达9天的时间里一直捂着盖子,就让人搞不懂了。第二个细节是,上杭县通报说,紫金山铜矿泄漏污水没有剧毒物质,汀江的铜离子含量于7月8日起符合国家三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让人疑惑的是,7月8日之前汀江的水质怎么样呢?在获知政府信息披露之前,当地居民是否已经像鱼一样受到了泄漏污水的戕害?不得而知。 如果说福建省环保厅的通告还是“客观叙事”的话,上杭县的通报就带有明显的自我辩解和袒护的意味,其间充斥着官话和套话。这其实也不是偶然的。据媒体先前的报道,紫金的管理层与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其第一大股东就是代表上杭县国资委的某投资公司。通报还显示,污染发生后,省政府一位领导率队到上杭“指导事故处理”。 也许正因为上述因素的存在,紫金矿业在环保方面给人一种有恃无恐的感觉。今年5月,国家环保部发文严厉通报批评11家存在严重环保问题和环境风险的上市公司,紫金矿业就位居榜首。高考前夕,上杭县教育局向当地中学下发了一项紧急通知,要求“参加高考的学生不要随意吃鱼”,据说原因是紫金矿业位于武平县的尾矿库发生了重金属污染物渗漏。渗漏、污染和环保欠账对于紫金矿业来说就像家常便饭,地方政府则像尽职尽责的保姆一样为其收拾残局。这样的政企关系,真的耐人寻味。但在这种融洽的“双赢”格局中,当地群众却成了受害者。他们不喝当地的自来水,不敢“随便吃鱼”,养殖户的利益随时可能遭受渗漏污染的侵害。他们的健康状况是否受到影响,则从来都不在关注之列。公民权利在利税大户的污染面前到底有多么羸弱,上杭县和紫金矿业给出了再好不过的说明。 人们不得不怀疑,发生在7月3日的污水池渗漏事件,是否真像官方通报所说的那么简单和“无害”。含有高浓度铜离子的污水究竟是如何渗漏的,其中是否含有其他危害健康的重金属,企业自我调查所得出的结论显然不足以服众。地方政府在污染事故发生9天后才做出情况通报,这种拖延战术是否存在失职的问题,恐怕也应该向公众做出解释。此次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千万元以上,它是否已经触犯法律,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都应该及时地给出说法。至于紫金矿业在环保方面的长期欠账,国家环保部和福建省都应该督促其早日偿还。否则,不仅汀江里的鱼难以生存,问题矿山附近的百姓也无法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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