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 加强市场建设,适时扩大参与者范围
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向记者透露,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全面推行还需市场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及参与主体等各项事宜的确定。 据介绍,在市场建设方面,首先,应尽快出台规范性规章文件,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的发展建设提供保障;其次,要消除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相互割裂、分别定价的格局,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和交易机制,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找到比较可靠的收益率曲线,推进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合理定价;第三,适时推出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强化做市商的信息报备要求,提高信息披露和报备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考虑建立风险敞口报告机制;第四,探索建立完善托管结算平台,健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流通转让机制。最后,培育完善信息评级机制,明确评级机构对评级结果的责任和义务。短期内可借鉴美国的“双评级”制度,即对证券化产品,应有至少两家评级机构从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评级方法作出评级,以弱化信息不对称的投资风险。 在市场参与主体方面,这位人士表示,我国应加速非金融机构资本进入。据悉,从目前的试点情况看,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仍然主要在银行间流通,甚至出现了很多银行间相互持有对方证券化产品以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情况。而目前我国非金融机构,特别是民间资本已经具备了足够实力,在充分加强市场建设的前提下,应适时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参与者范围,并由专门行业自律组织进行培训,保证参与主体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交易理性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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