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纠缠于房地产是否列入振兴规划
    2009-02-25    马红漫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近期有关房地产行业规划的议题俨然成了一场“罗生门”。
  刚刚有权威人士表示,房地产业挤掉了能源行业最终进入到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中,23日又有所谓消息人士透露,房地产业还是无缘进入产业振兴规划之列。
  有关房地产行业的政策尴尬由此可见一斑。如果把房地产行业政策冠以“振兴”二字推出,就很难避免社会各界的争议。毕竟目前的全国房价依然处于历史高位,国内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仍然在10倍以上,远高于国际通常的标准。需要特别提及的是,美国在次贷危机爆发前,也就是房地产泡沫最为严重时,其房价收入比也不过只有5倍。因此,如果以房价为标准来考量房地产行业的现状,那么房市就无所谓衰退,自然也谈不上振兴了。
  然而在应对金融危机的现实经济背景下,房地产行业确实有着它独特的地位与作用。
  一方面,房产市场的活跃状况决定着一半比例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其经济提振效果非常明显;但另一方面,如果救房市的政策被市场理解为对房价的维护,又很难避免公众反感情绪的出现。
  而历史经验表明,房地产市场活跃固然能够拉动经济,但一枝独秀的经济格局反而会扭曲长期经济的发展动力:消费方面,多数公众须倾其一生财力才能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这意味着房产以外的消费能力被大大削弱;投资方面,房地产市场短期暴利诱使大量的实业资金投入其中,在市场繁荣期,国内注册的房地产企业达上万家,不乏科技型企业、传统制造型企业涉足其中,这与中国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的长期政策目标显然是相左的。
  房地产行业的确需要一个全新的规划,而且是一个完全有别于1998年商品房体制改革的规划。彼时的政策导向,是让公众告别计划分房,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居住梦想。而历史发展的周期轮回决定了现在的行业发展规划,恰恰是要实现一个全新的扬弃——那就是当市场机制被使用到极致后,政府的保障之手反而需要大力介入矫正。不妨就力求通过10年左右的时间,以政府之手的推动来实现多数居民的住房梦想,这才应是未来房地产行业中长期规划的最重要看点。
  从长期看,实现这一政策目标需要社会住房保障体制的建立、需要大规模财政投入的持续倾斜,通过建立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长效机制,并完善成为长期规划建设予以推进,彻底告别以往单年度应景式的保障住房计划形式。事实上,如果多数中低收入群体都能够享受到政府主导的保障住房,那么商品房市场价格也会因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回归理性。
  笔者以为,就当下而言,正是建立这一长期规划机制的最佳时机。因为与市场交投低迷相对应的是,绝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欲望还没有被满足,能够弥合二者间距离的就是调控政策的及时出台。开发商虽急缺现金,但又不愿主动降价销售,政府可以通过成批量的形式打破僵局,或大规模采购既有住房,或集中推出保障住房招标建设项目。由于此类项目规模巨大,且拥有政府财力保障,有助于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因此即便价格低于市场水平,也较容易得到开发商的认可。由此,能够在政府、开发商、购房者“三赢”局面下,实现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活跃和投资规模扩张,最终发挥出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与之相比,纠缠于眼下房地产是否能够进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其实际意义倒在其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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