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出台的“医改新政”,把“医药分家”列入议事日程。但仔细分析,医药分家后,病家未必就能真正得到实惠,恐怕看病照样多掏钱,甚到掏更多的钱!
为控制病人药费比例过大,相关主管部门及多数医院也设置了一些限制医生的制度门槛,如将门诊及住院病人的药费比例与奖金挂钩等惩罚措施。即病人药费支出不能超过医疗总费用的百分之多少,否则将按超出部分扣发一定比例的奖金。此法虽治标不治本,效果不甚明显(主要是这些医生从药贩子手里拿的回扣数远远大于所扣的奖金数),但对用药医生或多或少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如果医药分了家,药品全部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医院将失去对病人用药的监管机制,加之同一城市多个药品商家相互竞争,医生将成为“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大赢家。恐怕手握处方特权的医生更像脱缰野马而毫无顾忌———谁家药店给的好处多,病人的处方就会支到哪家,好处多的背后是病人掏更多的钱! 也许有人会天真地认为:明知医生介绍的药店药品价格居高,病家完全有权利选择其它药店药品。但别忘了,看病用药是专业性极强的行当,用什么药完全在医生的掌控之中,加之同一种病可替代的药物无计其数,医者略施小计,五花八门的奇、新、特药不但成为该医生的治疗“专利”,而且还会成为“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奇货独居”而大发其财了。如此复杂而专业的问题病人始终难辨真伪,当然只有随医生摆布了。 不难看出,医改目的之一就是让老百姓看得起病,看得起病的实质就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虽然前者随着一系列惠民政策如创办社区医院、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出台,使人们看到了解决问题的曙光,但看病贵的症结却依然存在,其实质就是药价虚高不下。所以,医改成功的关键就在于药改!如果不挤干药品泡沫,让药品利润回归到适当空间,如果不理顺药品(包括医用耗材、器械、试剂)经营渠道,如果不用强制手段规范临床用药、用法律方式解决药品、器械、试剂的回扣行为;如果不对流窜于各个医院的药品、仪器、试剂销售商进行严厉打击,显然难以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医改之惠民目的将难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