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向商业银行下发通知,就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支付结汇的有关操作做出规范。其中特别规定,对于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用途,应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此外,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非自用境内房地产。其针对热钱通过FDI、证券投资等资本账户渠道流入的防堵意图十分明显。
据统计,2008年6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高达1.8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5.73%。传统上,人们根据国际收支原理,将一定时间内经常帐户顺差加上资本帐户项下FDI、证券投资净流入,与外汇储备增加额之间的差距看作热钱。但实际上,经常帐户和资本账户顺差本身就包括了形形色色的热钱。在经常账户方面,通过货物或服务贸易进入中国的方式多种多样,境内外贸企业既可以通过低报进口、高报出口的方式引入热钱,又可以通过预收货款或延迟付款等方式将资金截留在国内,还可以通过编制假合同来虚报贸易出口;而在资本账户方面,FDI、证券投资、贸易信贷和贷款等均可能成为热钱流入的渠道,根据一项热钱调查,超过52%的企业将FDI视为最易操作的热钱转移方式。 从越南的经验来看,正是由于资本账户管理过于放松,热钱长驱直入,导致越南通胀从2008年年初的6.6%窜升至8月的28.3%,并使通胀表现出长期化和恶性化的趋势。仅今年上半年,越南吸引外国直接投资316亿美元,超出去年全年总额100多亿美元;与之相比,今年上半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亦不过524亿美元。对于越南这样小型经济体而言,短期内过多的外资涌入无疑是难以承受的。由于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热钱性质,并集中流向了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当越南经济的基本面出现不良状况——由于国际粮油价格引起上半年经常账户逆差持续扩大——热钱开始大量从越南股市出逃,导致物价飞涨、楼市股市暴跌,一度引起全球对其可能出现金融危机的担忧。 因此,外汇管理当局从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两个渠道双管齐下,对于防止热钱流入境内,特别是流入虚拟经济部门和房地产市场,将起到有效“防火墙”的作用;同时又不伤及正常的贸易和投资行为。 以笔者之见,当前更突出的问题恐怕在于热钱流出。由于次贷危机影响持续扩大,以雷曼兄弟为代表,众多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等金融机构陷入了流动性黑洞,因而急需将资金从新兴市场抽回。虽然中国不欢迎热钱大规模流入,但短期内大量热钱流出同样将对中国经济构成重大冲击,特别是可能造成股市和楼市的暴跌。很显然,目前这一苗头的确也已经出现。自2008年6月以来,M1和M2指标均出现下降,显示热钱加速流出。随着美元的持续走强,以及美国政府接管“两房”利好消息对美国债市、股市和楼市的提振,美元资产吸引力将迅速恢复。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已明确规定外汇管理当局有权对资金流入流出进行监督检查及具体管理职权和程序。因此,如何防范热钱大规模流出将是下一步外汇管理工作细化的重点。 笔者想指出的一点是,目前热钱已非传统上3个月流入流出的跨国套利资金的定义所能涵盖,所谓投机和投资的分别也只在一念之间,例如,FDI投资收益可以继续成为投资,也可转为热钱流出。因此,根本的解决办法还在于,如何稳定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同时加强外汇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