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费换手机藏霸王条款
    2008-03-14    张子瑞    来源:市场报

  中国移动新一轮的话费换手机活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有营业厅甚至出现了排队换机的情况。然而,一些曾经亲身经历过话费换手机的老客户却对此项活动提出了异议。移动公司声称的优惠回馈活动却被消费者言辞激烈地称其为“是运营商给客户设置的消费陷阱”。

“模糊宣传”引客上门

  王女士是移动全球通用户,参加的是两年期合同的话费换手机活动,每月承诺消费150元。王女士告诉《市场报》记者,当初签合同时,工作人员称,每月可以送75元的话费,但到头来才发现,所谓的送话费其实就是自己预交的。“哪里是移动公司送给我们的?”
  记者了解到,在全球通的话费换手机活动中,还有一点被客户普遍认为极具迷惑性。在其所提供的宣传彩页中,均可以看到这样的两项。一项叫月承诺话费,一项叫月最低消费。比如在一年期合同的方案一中,月承诺消费为100元,月最低消费为80元。不少消费者按照字面理解,以为一年中的每个月都达到80 元的最低消费即可,实则不然。每月承诺消费100元,全年下来就是1200元。如果前11个月消费总额没有达到1200元,移动公司也会在最后一个月将差额扣除。这样算来,一年的最低消费额是1200元,摊到每个月的最低消费额就不止80元了。
  虽然合同中都有详尽的表述,一则合同内容烦琐,再则办理业务时间有限,大多数消费者在没有完全的弄懂合同条款确切含义的情况下,就被一个极具误导性的宣传或工作人员一个不准确的表述拉了进来。

“优惠价格”并不实惠

  《市场报》记者了解到,全球通话费换手机最为复杂,分为一年期和两年期两种。同时按照月最低话费的不同分出8个档次。举例说,选择一年期的合同,如果客户月承诺话费为100元,要换取诺基亚N95这款手机,就必须达到年话费1200元,同时补4740元的差价。月最低消费越低,“补差款”也就越高。
  按照常理,“补差款”也就意味着可以以“优惠价格”买到手机,但事实上,所谓的“优惠价格”却往往难名副其实。甚至有的所谓优惠价格其实并不低于市场价格。

“捆绑业务”防不胜防

  话费换手机活动被消费者诟病的另一问题是,无论选用哪种方式都是捆绑着最低消费。目前中国移动3大品牌的活动中,可选择的最低消费额,最少的是50元/月,最多是全球通的1200元/月。
  除了不得不接受的最低消费外,话费换手机也通常附加着种种条件。李先生于2006年2月办理了话费换手机,与移动签定了约期为两年,月承诺话费 260元的合同,并且同时交纳了将近700元的押金。2007年,随着资费的调整,移动推出了商旅套餐,经常出差的李先生决定申办该项服务。但得到的答复却是,由于办理的话费换手机活动还没有到期,不能办理商旅套餐,否则需要交纳违约金,这让李先生进退维谷。
  《市场报》记者拨通了中国移动10086的客服电话,以动感地带客户的身份询问办理话费换手机有何附加条件时,得到了这样的回复:除了最低消费外,每月还要扣除一元的彩信费。无论是否发送彩信,这一元的彩信费都是必定要扣的。显然,选择了话费换手机,也就等于接受了最低消费和种种变相捆绑的强制消费。
  长期关注消费权益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向《市场报》记者表示,如果运营商所推出的话费换手机活动是与一定的手机套餐或者最低消费捆绑在一起的,这样的合同就是具有霸王条款和格式合同的色彩,也是显失公平的,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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